规制研究与集体劳动关系法学的全面疏离

一、规制研究与集体劳动关系 法学的全面疏离

在规制研究兴起以后的第一个十年,规制研究与美国集体劳动关系法学处于全面疏离状态,相互之间很少交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双方面的:从规制研究一方来说,对规制概念的理念、对美国国情的认识,加上对辩论话术的考虑,都阻止了学者将集体劳动关系法学当作重要的论证范例;而从集体劳动关系法学一方来说,学者与规制研究不仅存在概念之争,更存在难以调和的价值对峙,导致他们很难将规制研究的方法引入自身学科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