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制研究与集体劳动关系
法学的局部接触
第一个十年的疏离之后,规制研究与集体劳动关系法学出现了接触的迹象。接触围绕回应型规制(responsive regulation)理论展开:规制研究者在构建该理论的过程中率先释放出态度转变的信号,将集体劳动关系用作其核心观点——三方制——的论证依据;集体劳动关系法学人继而回应,吸收该理论的不同元素,提出了集体劳动关系的新构想。双方的接触虽然各有目的,但都是出自现实政治的考量。现实的压力迫使双方在概念和价值层面各自做出妥协,缓解了彼此的对立,为接触开辟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