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劳动法制发展的主要经验

二、美国劳动法制发展的主要经验

纵观美国百余年来劳动法制的发展,最根本的经验,就在于以宏观经济政策为导向,以劳动者的利益为依归,运用辩证的、发展的眼光,推动法制的不断完善。这也是美国劳动法对于我国的主要启示所在。

首先,劳动法要以劳动者的利益为依归。从否定自由放任的劳动政策开始,美国法律首先承认了劳动者的组织工会权、集体谈判权和集体行动权,之后加强了平等就业权、职业安全和健康权的保障,形成了包括集体劳动关系法和个别劳动关系法的劳动法律体系。我国《劳动法》及配套立法同样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无论今后如何修法,这一宗旨都应得到贯彻。(https://www.daowen.com)

其次,劳动法要找准劳动者的利益所在。劳动法要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的利益首先在于就业,就业的扩张有赖于经济增长,而保增长是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所以,劳动法在总体上必须和经济政策保持一致。诚然,劳动法也要服务于社会政策,对于经济政策有反思、限制乃至修正的作用。但是,如果劳动法把某些利益赋予了劳动者,却影响了经济发展,劳动者最终也会受到损失,这和劳动法的宗旨是相悖的。这种“好心办坏事”的情况是我国应当避免的。

最后,劳动法要不断发展完善。世上不存在先验的、普适的、“完美”的劳动法模式,任何国家的劳动法都是根据国情不断探索的产物。经济政策和社会形势一旦变化,劳动政策和劳动法就必须随之调整,不能墨守成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面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面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艰巨任务,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动向的不断变幻,我国《劳动法》亟须借鉴各国劳动法制发展的经验教训,以开放的心态进行自我完善,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