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意义

二、研究意义

综合以上选题背景和依据分析,结合党中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本书选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开展具有前瞻性和应用性的科学研究。要研究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层面:

(一)实践层面

实践中,我国出现承包农户抵押承包土地现象已有20余年,大部分以试点形式出现。虽然各个试点的抵押权主体、客体、类型、规则等不尽相同,包括抵押制度本身的名称也不相同,但为称呼方便,结合当前法律法规政策的表述方式,我们统一将试点集体所有制下所有农地抵押类型统一称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

横向对比施行土地所有权私有制的西方发达国家,其土地抵押制度实行已久。但是,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依照法律归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农户(而不是农民)所有,且长期以来禁止抵押。故20多年来各地试点农地抵押依据都是来源于地方和国家的政策文件。这样一方面导致绝大部分试点农地抵押政策在制定时面对法律禁止性规定要么“逆流而上”,要么“绕道而行”;另一方面试点农地抵押政策在实施时,现实中出现了农民抵押意愿高,但金融机构意愿低的现象,导致抵押贷款政策很难落地,农民土地财产权客观上实现度并不高。

纵观20多年来实践中试点农地抵押制度的推行成效,虽然也存在有些试点试验过之后偃旗息鼓的现象,但整体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土地经营的规模化和专业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收入,积累了有益经验。但与此同时,一些人们原来未曾预测到的“困惑”现象也逐步显露出来,其中最普遍和共性化的“困惑”就是:从农民的个人意愿来看,希望将承包地抵押给第三方经营的农民人数越来越多,需求日渐强烈。然而各地试点作为抵押权人的金融机构积极性却普遍不高。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在现实中很难落地,农民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又时常发生。主要体现在:

一是各试点中开展土地抵押业务的金融机构以村镇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为主,除农业银行以外的四大国有银行基本没有介入;

二是从抵押权人“源动力”来看,金融机构多是出于响应国家和政府号召,且若抵押权实现后,抵押物的处置难也是个现实问题。

三是从抵押贷款的“成交率”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村“林权”“居民房屋”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三权”中的抵押贷款“成交率”最低。其原因也是银行为了规避贷款风险。而且,大部分试点的金融机构在办理此类抵押业务时,一般会要求提供相应第三方担保或者其他担保物。例如云南省富民县浦发村镇银行,该银行发放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时,前提条件之一即要求借款人购买相应的农业保险;另外要求借款人有保证人,对家庭困难的借款人要求有担保公司保证,若涉及不动产,还需要有公证处介入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属实[4]

除此之外,各试点推行的农地抵押规则不尽相同,制度的抵押主体、抵押客体、抵押类型、抵押期限、抵押权实现方式、抵押物处置方式等,不仅有差别,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财产性价值的实现。

(二)理论层面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用于抵押融资交易,我国法律根据其客体的不同做了不同规定。

国家自2015年起开始逐步授权试点农地抵押合法化。在法律明确规定“土地经营权”之前,法律规定以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可以抵押的财产;而土地承包经营权若是以家庭联产承包方式取得,则权利流转方式仅限于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2007年《物权法》明确规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禁止抵押财产,即是立法者意图的明确体现。新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已规定“土地经营权”,但尚未明确其性质、权能等。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通过“三权分置”,倡导“保留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构建“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制度”,首次提出“土地经营权”概念。“三权分置”理论使我国农村土地权利从“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的二元结构进入“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的三元结构时代,这充分反映了经济发展对法律制度构建的深远影响和变革要求,它为解决我国农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通过抵押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受限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然而其面临的制度困境仍然存在。

综合以上分析,试点农地抵押制度推行至今,亟待阶段性成功经验的总结与失败教训的反思。这种以政策为依据、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试点为手段、以促进土地实现规模化经营为直接目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问题,例如农民行使土地的财产性权利却并未获得土地利益的最大化,就是重要的问题之一;另外,“三权分置”最初是由经济学界提出,就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精神而言,如何将这一经济学理论用法律语言准确表达,是构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当前农地抵押制度的困境,也是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热点与难点问题。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综合以上对所有试点农地抵押制度探索、国家有关政策演进和现状、立法现状、现有研究所存在问题的归纳与探讨,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的前提下,农地抵押制度究竟还存在哪些障碍?解决对策为何?本书将据此展开研究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达到充实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史在土地治理领域的改革研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