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方法

二、研究方法

本书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

第一,历史分析法。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法史为鉴可以明法理。历史分析法的目的在于掌握一个法律制度产生的背景、客观原因、发展历程,从而发掘出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的制度根源与合理性。本书以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历史变迁为切入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历史演变分析,进而了解整个制度的演进变化,发现现有农地抵押制度设计不足的深刻原因,为寻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的重构提供方向与思路。

第二,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作为基础的研究方法之一,是本书采用的重要研究方法,所谓比较,实质是一个求同存异的过程。透过共同点看到借鉴的可能性,透过不同点找到其中的特殊性和新发展。比较法研究的目的不仅在于通过对他国法律的认知来反思本国法律,更关键的在于对不同法律体系、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借鉴。英美的农地抵押制度与中国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体系具有一定的共同特征,但同时其差异也非常显著。通过比较分析,可以了解中外农地抵押制度差异存在的客观条件及深层原因,从而有益于探寻适合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最佳制度。虽然在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民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不变的现实国情下,国外基于所有制形式不同而构建的抵押制度本身及相关经验无法直接照搬。但是,各国在制度构建、风险防控、资金来源、抵押范围、贷款利率设定等在客观上有利于农民土地权益实现和保护的一些技术性细节,值得我国在制度构建中借鉴。

第三,价值分析法。价值分析是法学研究不可缺少的一种基本方法。价值分析是对特定客体内含的、应有的价值因素的认知和评价。在法学研究中,价值分析表现为对法律现象进行价值认知和评价,是对法的应然性研究,主要探究法的价值及其标准,揭示法的价值取向、价值目标及其主体性,为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提供指导原则、方向和理念的模式。本书试图通过价值分析研究方法,一方面对现有农地抵押的相关规定予以价值评判,总结现有价值准则;另一方面通过总结其优缺点,为中国未来相关立法、修法提供相对理想的法律规则和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