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抵押客体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的前提下,建立农地抵押制度的关键之一是抵押关系的客体为何,其性质为何。在实行土地所有权归私人的国家,抵押关系的客体并不一定是土地所有权,而是以土地使用权居多。例如在美国,土地虽然是归农民所有,家庭农场是美国农地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但是其农民以抵押等各种形式流转土地时大多是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有偿转让,其土地转让当事双方主体一般为政府和家庭农场主,主要是通过签订契约来实现。美国从国家治理角度推动土地流转,主要目的是借此扩大农场规模,投入农业生产所用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各种农业生产要素的科学化配置与优化组合,目标是使土地绩效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