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起源和传播道德的萌芽
传播伦理(学)以传播领域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传播道德是社会道德在传播领域的反映,要深刻了解传播道德的由来,离不开对道德的起源的认识。关于道德的起源,思想界长期以来都在思索和讨论,形成了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不同观点。唯心主义的观点或认为道德缘起于人的主观意识,或将之视为先于感觉经验而存在的善的理念,因上天的“启示”或“神启”而由统治者制定规范被人们接受。唯物主义则从人的社会性和人类在共同体中的历史发展中寻找道德产生的根源。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道德作为社会价值形态,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社会关系的反映。道德的起源归根结底在于人的物质实践活动,在于人在劳动生产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并非在于观念。根据唯物史观,包括伦理道德概念在内的观念,是人类物质活动的产物,道德存在于人类在社会共同体中的历史发展过程。美国学者克里斯托弗·博姆(Christopher Boehm)曾在《道德的起源:美德、利他、羞耻的演化》(Moral Origins:The Evolutionof Virtue,Altruism and Shame,2012)一书中用“不合作,即死亡”来诠释采猎社会人们生存的本质状况。在人类祖先面临猛兽袭击、洪水成灾等自然灾害危险的远古时代,人们必须在群体中结成各种关系,分工协力,相互合作,依靠群体的智慧和力量,才能成功战胜各种危机,求得有效生存和发展。而人类社会生活中互动协作关系的维持,以及社会共同体的运行,必然要求人类形成一定的规范,协调各种利益关系,防止某些个体随心所欲地任性破坏共同体的秩序和发展目标的实现。伦理道德作为一种规范系统由此而生。诚如有学者所言,道德“是因斡旋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普遍利益之间矛盾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并因这一矛盾关系的历史性变迁而发生相应的震荡和变迁”[4]。
传播道德是社会道德的一部分,它的产生根植于人类历史进程中。传播现象贯穿人类整个历史进程,在劳动生产实践中结成各种关系,互动协作是人类社会有效生存和发展的不二法则——既出于生存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人类的理性选择。而互动协作离不开个体之间的交往,离不开他们通过信息传递和思想情感交流形成的相互了解。换言之,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以及人类文明的形成和世代相传,离不开沟通信息、思想和情感的传播活动。
实践是观念、认知产生之源。古已有之的人类传播活动及其发展进程,是催生和推进传播道德的根本因素。但在人类历史上很长时期内,传播道德是融入一般的道德之中而并未被视为一类特殊的道德现象、一个特殊的道德领域来进行研究探索的。站在今天的历史坐标上回顾古代文献中伦理道德相关的论述,可以看出,与古代的传播活动有关,传播道德萌芽于古代。在人类早期的传播活动中,就已经萌生出传递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沟通交流应诚实、真诚等要求。例如,在中国,孔子提出:“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论语·阳货篇》)孔子把闻听传言就传播出去(道听途说)的行为看作是一种背离道德准则、受道德唾弃的行为,体现了一种与传播活动相关的道德观念。《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春秋战国时期晋国史官董狐秉笔直书批评当时晋国的国相赵盾的故事,说明古人对直笔不隐的赞赏,也体现出与传播活动相关的道德观念萌芽。又如,在西方,如第一章中所述,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中,将“言者之品德”当作讲演能有效劝服的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进行阐述,并且强调诚实的品德。这多少体现出与传播道德相关的伦理道德观念,折射出《修辞学》中含有将一般的德性伦理要求用于当时的讲演这种传播活动的思想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