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伦理研究的兴起背景

二、媒体伦理研究的兴起背景

伦理学研究既可分为理论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两个层次——曾任美国哲学协会主席的弗兰克·梯利(Frank Thilly)在1913年出版的《伦理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Ethics)中即如此划分,又可分为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经验-描述伦理学三个类型。从传播伦理研究兴起的过程来看,其首要的触发因素是规范传媒业兴起后的职业传播活动的现实需要,是将源远流长的道德哲学的理论奠定的伦理原则应用于指导传媒业运作的现实需要。因此,其规范性、应用性特征突出,并且这种研究与媒体自律的实践联系紧密。

美国媒体伦理学者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Clifford G.Christians)认为,媒体伦理的研究发端于19世纪90年代,“传媒伦理开始关注理论研究的时候,也正是实践本身变得颇受质疑的时候”[10]。他的这番话指出,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传媒业发展史上曾出现传媒业因放任自流、问题丛生而备受诟病的情形。美国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曾因传统自由主义体制下对传媒过度放纵而出现一些乱象,如黄色新闻泛滥等,引起公众强烈的不满和批评。“而政府则扬言加以管束。为了防止政府借口‘治理’实施政治控制,实现了媒介自主、具备职业自尊和自信的美国新闻界便积极倡导专业主义的内部规范和自我约束。于是,媒介伦理以自律的方式发展起来。”[11]

世界传播业发展史表明,近代印刷报刊兴起于封建主义生产方式逐步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变的历史转折时期,并且最早诞生于西方发达国家。西方近代报刊业的兴起过程,同当时的政治、文化、经济发展过程紧密相关。

在政治上,新兴的资产阶级在争取登上历史舞台掌权的过程中与封建制度展开激烈的斗争。被称为首次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的尼德兰革命在16世纪后期开始爆发,在17世纪的第一个十年中获得全面胜利,荷兰宣告独立,成立荷兰共和国。此后,17—18世纪,资产阶级同封建主义的斗争加剧,封建主义的基础在欧洲和北美受到猛烈冲击。英国在17世纪中期爆发资产阶级革命,于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18世纪后期,法国爆发轰轰烈烈的大革命,推翻了封建专制统治,于1792年建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在英属北美殖民地,18世纪后半叶爆发了北美十三州的英属殖民地反对殖民统治、追求独立的美国革命;1776年,美利坚合众国(简称美国)宣告成立;1787年,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9年,美国第一届国会宣布宪法生效,乔治·华盛顿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

在文化上,继16世纪抨击封建神权和政教合一的宗教改革运动之后,启蒙运动在17—18世纪蓬勃开展,猛烈抨击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教压迫,宣扬自由、平等和民主等理念。启蒙思想家从理论上论证封建制度的不合理,提出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这种政治哲学深信人类理性的力量,坚持个体的重要性和天赋人权的理念,强调“主权在民、君权民授”,反对“君权神授”的“迷思”(myth),追求建立基于人类理性的民主社会,并且把表达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新闻自由)视为基本人权。这场文化运动的深入持久开展,对西方社会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英国政论家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根据启蒙主义思想提出的“出版自由论”(蕴含倡导“观点的自由市场”和这个市场的“自我纠正功能”的思想的萌芽),以及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提出的“主权在民、君权民授”思想和“宽容异教论”,成为西方报刊业谋求自由权利的重要思想依据,也为日后长期流行的自由主义传媒理论奠定了基础。

在经济上,继14—15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地中海沿岸城市萌芽后,资本主义发展势头猛烈,封建生产方式逐步瓦解。17—18世纪更是见证了资本主义制度在英国、美国、法国等国的确立。不言而喻,在这样一个政治、经济、文化都处于急剧变动的历史转折时期,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必然大增。近代西方报刊业正是诞生于这一时期——经由16世纪的手抄小报和新闻书发展成17世纪开始出现的定期报刊。17世纪,定期报刊在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典、西班牙等西方国家出现。在以急剧变动为主要特点的历史语境下,西方资产阶级近代报刊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与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需要发生紧密联系,也不可避免地遭受到摇摇欲坠而顽固自保的封建统治力量的压制,从而经历了同封建压制的反复较量。在斗争过程中,争取自身生存和发展空间的近代西方报业以基于自由主义思想的新闻出版自由为口号,是很自然的。例如,英国历史上的“星法院”(Star Chamber)、“皇家特许出版公司”(Stationers'Company)等,就是英国封建王朝控制印刷出版、压制反封建与反旧教思想传播的机构。又如,美国出版商约翰·彼得·曾格(John Peter Zenger)因他创立的《纽约周报》发表文章和消息,批评殖民当局,而被指控为“诽谤政府”,于1734年11月被捕。1735年8月开庭的“曾格案件”,经著名律师安德鲁·汉密尔顿(Andrew Hamilton)雄辩有力的抗诉,陪审团裁定曾格无罪释放。汉密尔顿抗诉的理由是:公民有陈述无可非议的事实真相的自由,谎言才构成诽谤,曾格刊登的议论除非是虚假的、恶意的、煽动性的议论,否则他就没有诽谤罪。“曾格案件”被公认为北美殖民地人民反对殖民当局的压制,争取出版自由的经典案例。

西方新闻自由口号和思想的提出,以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确立资本主义政体后建立起(基于自由主义传媒理论的)自由主义传媒业体制,有其历史逻辑。

然而,对于社会传播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而言,自由和约束始终是辩证统一的。对于传媒业这种具有商业性和公共性统一的基本职业特征的行业来说,处理好自由和约束的辩证统一是其健康发展无法绕开的问题。而由于西方近代报刊业诞生于资本主义同封建主义激烈冲突以求颠覆封建政体时期,反对封建压制、争取新闻出版自由是当时西方报刊业求发展最优先考虑的着眼点。在历史转折时期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西方报刊业问世后在自由主义思潮下对新闻出版自由的口号乐此不疲;在自由主义的理论达到顶峰、自由主义的新闻业体制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先后确立的19世纪,自由主义传媒理论的一些原则,对于西方传媒业的运作产生了巨大影响。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西方社会形成了对传媒放任自流的立场,对于新闻自由的限度问题,对于确立哪些对传媒的限制问题,对于政府在传媒的社会控制中的正当参与范围问题,出现政府举棋不定,社会上众说纷纭、意见不一的状况。同时,传媒业本身也出现了媒体过度放纵的现象。于是,自19世纪下半叶起,西方新闻传播业一方面不断成长,一方面因其实践中的各种乱象而受到强烈质疑、激烈批评。可以说,西方19世纪后期的这种社会现实宣告对传媒业完全放任自流的做法行不通,社会呼唤传媒业切实承担与其公共性相吻合的社会责任、与其享有的传播自由权相应的道德义务。这构成传播伦理研究兴起的社会历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