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漆的自觉和谐彰显漆画的人文魅力
2025年10月13日
2.人与漆的自觉和谐彰显漆画的人文魅力
在漆艺中,“漆性”的显与隐,动与静,始终都是按照漆画自身的创作发展规律运动着,都与“人”形影相随。当“漆性”与“人”(人性),达到相妥帖,互为默契,才能言说人对“漆性”的自觉。而整个漆艺的自觉,也当然要以人为前提,它不单是漆画作品产生的节点,更是画家人性的尺度——画家的人性丈量作品物性。
强调“漆性”,就是强调漆的自身特征,也同样是在强调人与物的对话在漆的载体上的充分展开,并由此凸显人的精神价值和物质价值在髹漆的矛盾行为中对立碰撞,进而最大限度地把漆的特征优势尽可能地发挥出来,激活漆的表现力,使漆的语言愈发丰富,并最终演化出多样的唯一和变异的统一。
大漆——“漆性”的自觉,还要落实到概念乃至思想、精神价值上。精神价值——形上价值在艺术创作中的不可重复性与漆画具体创作行为方式——形而下价值尽可重复存在矛盾。这种矛盾的解决,取决于人的精神高度与力量。
在漆画创作中,形上价值到底比形下价值更值得关注,漆画创作所关注的重点也理所当然要转换到精神高度与层面,而不仅仅止于形下——技艺层面。如果一直沉溺于形下——技艺而无法自拔,这种漆画并无多大发展空间与前途。特别是那些没有自觉地从其他画种中抽离出来,漠视漆性,一味重复制作,虽有量的增加,却没有质的提升,其结果也只能仅仅历时性地徘徊于艺术与技法之间,使漆画不断失去应有的艺术魅力和审美话语权。可以这么认为,形下范畴的过度关注反而对于创作者没有太大意义。因为,只有形上的精神性带有超越的能量,它推动创作由内向外或由外向内的意趣远引,有一种借有显无的“酸碱之外”的内涵深指——“言”外之意和“象”外之旨。同时,只有突出人的精神,实现精神的超越后,才真正让创作能够随心所欲地驾驭技艺而难以或不被技艺所阻隔或役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