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角膜损伤

一、角膜损伤

角膜损伤可依据其损伤程度分为:角膜浅层损伤、角膜深层损伤、角膜全层裂伤。角膜浅层损伤主要是指角膜擦伤。角膜深层损伤已累及角膜基质层但未穿破角膜内皮细胞。角膜全层裂伤是指损伤穿破角膜全层并进入前房,即角膜穿通伤。

角膜穿通伤,锐器和钝器作用于眼部均可导致。角膜裂伤口较小时,常可自行闭合,无眼内容物脱出;伤口大、不规则时,则常伴有虹膜损伤、脱出及嵌顿,前房变浅,可伴有晶状体破裂及白内障甚至眼后段损伤。发生角膜穿通伤时眼部刺激症状明显,并且有一定比例的眼内炎发生率。

由于角膜内皮细胞无再生能力,其修复完全依赖周围细胞的补偿。轻的损伤,角膜会较快修复至正常厚度;重的损伤,细胞丢失增多。

角膜损伤后因其修复的缘故,常遗留一定肉眼可见的改变,影响角膜的透明度。

角膜瘢痕可按其严重程度分为角膜云翳、角膜斑翳、角膜白斑。角膜云翳:角膜损伤仅累及角膜浅层,在角膜表面遗留挫伤痕或划伤痕,对视力的影响较小。角膜斑翳:角膜外层部分损伤,但未达全层,在角膜遗留斑翳,对视力的影响稍大。角膜白斑:累及角膜全层,可严重影响视力。

【法医学鉴定要点】(https://www.daowen.com)

1.鉴定依据

根据案情、外伤史,结合临床表现和必要的辅助检查,角膜的损伤易于判断。若能在损伤后初期即发现角膜损伤、裂伤口,则更易于鉴定。若于损伤愈合后进行鉴定,则需要结合当时的病历及鉴定时检见的角膜瘢痕类型做出认定。

2.鉴定时机

应待角膜瘢痕及伤后视力水平基本稳定时再行鉴定。一般在损伤1至3个月以后进行。当然,若有需要先根据原发伤进行鉴定的情况,如根据角膜穿通伤的伤情评定损伤程度,可在损伤当时直接鉴定为轻伤二级;遗留视觉功能的,可待医疗终结后再行复检,依据视功能检验结果重新评定伤情。

3.伤病关系

角膜损伤一般系直接损伤所致,损伤后遗留的角膜瘢痕,尤其是位于瞳孔区的角膜白斑可严重影响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