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1.案情摘要
被鉴定人秦某,男,45岁。2019年1月25日,秦某被他人打伤。办案单位委托相关机构对秦某的损伤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2.病例摘要
2019年1月25日至1月30日住院病历:
主诉:左眼外伤后肿胀,疼痛伴视物不清3小时。查体:查视力(配合欠佳),右眼0.6,左眼0.06,均矫正不应,左眼睑轻度肿胀,结膜不充血,角膜透明光滑,房水清,前房深度正常,瞳孔圆,直径约2.5 mm,对光反射尚可。眼底:双眼视盘界清不充血,黄斑中心凹反光不清,左眼视盘鼻上方可见一约1/2 PD大小的羽毛状黄白色改变,周边部视网膜未见异常。眼压:右眼20.6 mmHg,左眼21.4 mmHg。眼球各方向运动尚可,复视检查阴性。左侧顶部可触及软组织肿胀,局部触痛。诊疗经过:给予改善微循环、减轻肿胀及营养神经细胞代谢等对症治疗。出院情况:右眼0.6,左眼0.2。诊断:左眼睑、眼球钝挫伤,左眼见有髓神经纤维,外伤后头痛,头皮血肿。
2019年1月28日视觉电生理测试报告单:
右眼P100振幅低,潜伏期正常。左眼P100振幅低,潜伏期延长。
2019年5月7日门诊病历:
主诉:双眼视力下降3月余(外伤后)。查体:右眼视力0.4,左眼视力0.3。双眼结膜无明显充血,角膜透明,前房深可,闪辉(-),KP(-),晶状体透明。双眼眼底:后极部网膜平伏,视盘红、界清,左眼鼻上方可见有髓神经纤维。诊断:双眼视力差待查。
3.法医学眼科检查
双眼第一眼位正,眼球各方向运动可。
非接触眼压计测量双眼压:右13.8 mmHg;左15.2 mmHg。
视力表投影仪检查主观远视力:右0.5,+0.75 DS-0.50 DC×98°→矫正不提高;左0.4-2,+0.50 DS-0.25 DC×95°→矫正不提高。(https://www.daowen.com)
裂隙灯检查:右眼角膜明,前房中深,虹膜纹理清,瞳孔圆,瞳孔直径2.5 mm,瞳孔缘完整,直接、间接对光反射存在,晶状体轻度混浊;左眼角膜明,前房中深,虹膜纹理清,瞳孔圆,瞳孔直径2.5 mm,瞳孔缘完整,直接、间接对光反射存在,晶状体轻度混浊。
直接眼底镜检查(包括眼底照相):右眼底视盘边界清,色形正常,黄斑区中心凹对光反射可见;左眼底视盘边界清,色形正常,黄斑区中心凹对光反射可见,鼻上方可见有髓视神经纤维。
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双眼黄斑区形态结构正常。双眼视盘周围RNFL层厚度在正常范围(图2-12、图2-13)。
图像视觉诱发电位(P-VEP):双眼P100波分化良好,波形基本对称(图2-14)。
4.分析与结论
被鉴定人秦某被他人打伤,根据病史,其左眼部挫伤、头皮挫伤明确。目前本院检见秦某左眼视力0.4-,右眼视力0.5。根据现有送鉴病历材料及本院查体结果,未见其左眼球存在可明显影响视力的外伤性结构改变,加之客观电生理检查提示其双眼P100波分化良好,波形基本对称。据此,不宜依据其目前左眼视力评定损伤程度。另外,秦某左眼底鼻上方有髓鞘视神经纤维与自身发育有关,与本次外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依据不足。综上,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1.5b条、第5.2.5e条之规定,秦某头皮挫伤、左眼部挫伤已构成轻微伤。

图2-12 双眼视盘OCT检查图像

图2-13 双眼黄斑OCT检查图像

图2-14 双眼P-VEP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