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 前臂离断伤的伤残等级鉴定

(一)案情摘要

詹某,男,63岁,2018年10月30日因意外事故受伤。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对其伤残等级进行法医学鉴定。

(二)病史摘要

(1)主诉:左前臂机器致伤疼痛、出血1 h。

(2)查体:神清,痛苦表情,左前臂在中段处离断,近端创面出血不明显,可见腋动脉搏动,动脉栓塞,离断肢体仅内侧少许皮肤相连,离断肢体挫伤严重,变形,骨质、肌腱、血管、神经碎裂,皮肤软组织边缘无渗血,颜色苍白,无张力,毛细血管反应消失。

(3)摄X线片示:左尺桡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

(4)治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急诊在臂丛麻醉下行左尺桡骨骨折复位钢板内固定+血管神经修复术,术后予抗炎、活血、补液等治疗,完善相关检查及观察患肢血运等处理。2018年11月14日在臂丛麻醉下行左前臂清创+坏死组织清除,术后予抗炎、活血、补液等治疗。2018年11月27日在臂丛麻醉下行左前臂扩创+取皮植皮术,术后予抗炎、活血、补液等治疗。2019年12月10日在局部浸润麻醉下行左尺骨骨折端富血小板血浆注射治疗,左前臂石膏外固定术,予促进骨愈合、补液治疗。

(5)诊断:左前臂离断伤。

(三)法医鉴定

1.2020年12月3日法医体格检查

步入检查室,神志清楚,回答切题,检查合作。沿左前臂背侧至左腕背侧有一长度为24 cm的手术瘢痕,沿左前臂前侧有两处长度分别为16 cm、8 cm的手术瘢痕,左前臂中段以远肌肉萎缩明显。左手中指近节指骨以远缺失(原有损伤),左手各指余关节于非功能位僵直(图4-4)。

图示

图4-4 左手处于非功能位僵直

2.阅片所见

2018年10月30日X光片示:左侧尺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断端错位明显。

2018年12月11日X光片示:左侧尺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钢板内固定术后。

2019年12月9日X光片示:左侧尺桡骨中段粉碎性骨折钢板内固定术后。

3.肌电图检查

提示:左正中神经、左尺神经、左桡神经受损。

4.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詹某左手功能丧失达90分,构成工伤五级伤残。

(四)讨论

本案例中,伤者的原发损伤属于非常严重的类型,其左前臂离断伤,急诊在臂丛麻醉下行左尺桡骨骨折复位钢板内固定+血管神经修复术,术后予抗炎、活血、补液等治疗,完善相关检查及观察患肢血运等处理,后期在臂丛麻醉下行左前臂清创+坏死组织清除、左前臂扩创+取皮植皮术及左尺骨骨折端富血小板血浆注射治疗。鉴定时肌电图提示左正中神经、左尺神经、左桡神经受损。具有导致左手功能障碍的损伤基础。结合鉴定时体格检查所见,左前臂中段以远肌肉萎缩明显,左手中指近节指骨以远缺失(原有损伤),左手各指余关节于非功能位僵直,左手功能丧失达90分,构成工伤五级伤残。

案例二 小腿刀刺伤的损伤程度鉴定

(一)案情摘要

赵某,男,55岁,2019年7月18日因琐事被他人刺伤。委托: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其损伤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二)病史摘要

(1)主诉:刀刺伤1小时余。

(2)查体:神志清,表情痛苦,面色苍白,皮肤湿冷,BP 110/70 mmHg,P 120次/分,R 22次/分。右侧胸部乳头上见1.5 cm伤口,右手背见长4.5 cm皮肤划痕,左臀部见3.0 cm伤口,左大腿中下段外侧见长5.0 cm伤口,左小腿上段外侧见3.0 cm创面伤口,创口均已清创缝合,少量渗血渗液,左足拇趾背伸不能,足背部及小腿外侧皮肤感觉麻木迟钝。

(3)治疗经过:入院后考虑患者处于失血性休克早期,立即予以对症抗休克治疗。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后,考虑患者左足拇趾背伸不能,可能存在腓总神经损伤,于2019年7月22日行左小腿创口探查术+左腓总神经吻合术,术中沿左腓骨小头外侧向下纵行做一切口,逐层切开皮肤、皮下筋膜,沿股二头肌和腓肠肌外侧分离出腓总神经,向远端探查于腓骨颈后侧见腓总神经离断,断端肿胀粘连,周围组织界限不清,神经表面颜色发灰,将腓总神经损伤远近端坏死失活组织切除后予以吻合。(https://www.daowen.com)

(4)诊断:全身多发软组织损伤,左腓总神经损伤。

(三)法医鉴定

1.法医体格检查

步入检查室,跨越步态,神清语利,问答切题。全身多处瘢痕,右侧胸部乳头上见1.5 cm瘢痕,左臀部见2.5 cm瘢痕,左大腿中下段外侧见长4.8 cm瘢痕,左小腿上段外侧见12 cm瘢痕。左踝关节主动背屈肌力1级,左足各趾背屈肌力1级。左踝关节被动活动尚可。

2.2019年8月2日神经肌电图检查

左侧腓总神经支配肌肉均见失神经电位,募集反应明显减弱,CMAP波幅严重降低,潜伏期明显延长,运动神经传导速度严重降低,提示左侧腓总神经严重损伤的电生理变化。

3.鉴定意见

赵某被他人以锐器刺伤致左侧腓总神经断裂,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5.9.2a条“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之规定构成重伤二级。

(四)讨论

根据法医临床检查所见,结合被鉴定人原损伤情况,赵某左侧踝关节主动背屈肌力1级,左足各趾主动背屈肌力1级,符合左侧腓总神经损伤表现,肌电图检查与临床查体相一致。本案中赵某左踝关节功能丧失严重,行走时呈跨越步态,结合其左踝关节主动活动,根据查表法,可查得左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因此,最终按照第5.9.2a条“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评定重伤二级。

案例三 下肢损伤的伤残等级鉴定

(一)案情摘要

徐某,男,62岁,2020年3月3日因交通事故受伤。委托: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其伤残等级进行法医学鉴定。

(二)病史摘要

(1)主诉:车祸伤致全身多发损伤3小时。

(2)查体:右大腿、小腿肿胀明显,周围大片瘀斑,局部未见皮肤擦伤,大腿近端及小腿下段压痛明显,可及骨擦感及异常活动,膝关节活动不能。右足背及足底见大面积皮肤撕脱,面积约20 cm×4 cm,重度污染,皮缘不整,可见活动性出血,足背动脉搏动减弱,足趾活动受限,末端感觉、血运明显减退。左足跟部见皮肤部分裂伤,长约5 cm,创面整齐,无明显活动性出血,左足末梢血运良好。

(3)CT示:左侧额叶挫裂伤可能,蛛网膜下腔出血,L1、L4、L5椎体骨折。X线示:右肩关节组成骨未见明显错位骨折,右侧股骨上段骨折,右胫腓骨下段骨折,右足第2跖骨骨折,第1、5跖骨基底部及内侧楔骨、骰骨骨折可能。

(4)治疗经过:入院后急诊行右股骨、胫骨骨折闭合复位外支架固定、右足部皮肤撕脱伤原位回植、1—5趾屈肌腱修复术、左足清创缝合术。术后入ICU监测生命体征变化,予止痛治疗,抗生素预防感染,补液,输血、血浆纠正凝血功能,纠正低蛋白血症,维护重要脏器功能,预防血栓,预防消化道出血,营养神经治疗。在全麻下行右股骨骨折、胫腓骨骨折闭合复位内固定,于2020年3月24日行右足扩创,2020年3月31日行右足清创、左游离股前外侧皮瓣转移修复创面术治疗。

(5)诊断:右股骨骨折,右胫腓骨远端骨折,创伤性休克,右足第1、2、5跖骨骨折,右足骰骨骨折,右足楔状骨骨折,右下肢血管损伤,右下肢神经损伤,右踝和足多处肌肉和肌腱损伤,右足部皮肤撕脱伤,左足部皮肤撕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双肺挫伤,鼻骨骨折,腰椎骨折(L1、L4、L5)等。

(三)法医鉴定

1.法医体格检查

拄双拐步入检查室,神清,对答切题,检查合作。沿右臀下方见长为4 cm、9 cm、2 cm瘢痕,沿右膝上方有一长为3 cm瘢痕,沿右膝外侧有长为2.5 cm、3 cm瘢痕,沿右膝前有一长为10 cm瘢痕,沿右胫前有长为2 cm、1 cm、1 cm瘢痕,沿右内踝有一长为5 cm手术缝合瘢痕,沿右外踝有长为6 cm、5 cm手术缝合瘢痕,沿右足内侧经足跟及足底至后踝有一长为45 cm瘢痕,右足背见多处散在瘢痕,沿左大腿外侧有一长为17 cm手术缝合瘢痕,其下方见长为13 cm、宽为4 cm瘢痕。右足下垂外翻,主、被动活动均受限,右踝关节于跖屈25°僵直(图4-5),双下肢长度基本一致。

2.2021年2月2日神经肌电图检查

EMG:右踇展肌放松时见自发电活动,重收缩运动单位电位减少。CV:右腓神经MCV波幅降低,SCV未引出,余所检神经SCV、MCV在正常范围。提示:右下肢神经性受损。

图示

图4-5 右踝关节处于僵直位

3.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徐某右踝关节强直固定于非功能位,构成八级残疾。

(四)讨论

本案中被鉴定人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右股骨骨折,右胫腓骨远端骨折,创伤性休克,右足第1、2、5跖骨骨折,右足骰骨骨折,右足楔状骨骨折,右下肢血管损伤,右下肢神经损伤,右踝和足多处肌肉和肌腱损伤,右足部皮肤撕脱伤,左足部皮肤撕裂伤等。入院后急诊行右股骨、胫骨骨折闭合复位外支架固定、右足部皮肤撕脱伤原位回植、1—5趾屈肌腱修复术、左足清创缝合术,之后先后行右股骨骨折、胫腓骨骨折闭合复位内固定,右足扩创,右足清创、左游离股前外侧皮瓣转移修复创面术等治疗。目前查体右足背见多处散在瘢痕,右足下垂外翻,主、被动活动均受限,右踝关节于跖屈25°僵直,双下肢长度基本一致。鉴定时肌电图示:右下肢神经性受损。对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8.6.8条,被鉴定人徐某右踝关节强直固定于非功能位,构成八级残疾。

(吕 铭 刘松岩 戴定坤 张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