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如上所述,汉、魏之际的不少割据者,都先后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采取了收编农民起义军而组成特殊军队的办法。由于当时的割据势力,大都依靠召募方式组织军队,而这种收编农民起义军以为军队的方式,实为募兵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更为便利和有效的募兵方式,故这种方式先后为刘焉、臧霸和曹操所采用。因此,这几支军队的出现、正反映出它是以召募方式组织“家兵”、“私兵”、“亲兵”的作法为基础的,也反映出募兵制度的进一步普遍化、制度化。募兵制一旦普遍实行,它立即就会向世袭性的世兵制转化,以致刘焉、臧霸与曹操所分别收编的三支军队,都具有父死子继的世袭兵性质,所以,三支军队都能在长期保持其旗号与编制的情况下存在下来,亦即都已具有后来曹魏实行的士家制度与东吴实行的兵户制这种世兵制的萌芽形态。因此,这三支特殊军队的存在,至少为曹魏士家制度和东吴兵户制的创立与全面推行准备了条件和积累了经验,从而可以视为世兵制的过渡阶段。至于刘焉之所以对“东州兵”实行“恣饶之”的政策、臧霸之所以格外维护其下属的利益和曹操之所以对“青州兵”格外“宽之”,自然都同收编者优容、利用和安抚农民起义军有关。
〔1〕《汉书》卷19《百官公卿表·序》。
〔2〕《续汉书·百官志》虎贲中郎将条刘昭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
〔3〕《后汉书·光武帝纪》。
〔4〕《后汉书》卷71《朱儁传》。
〔5〕《后汉书》卷74《袁绍传》。
〔6〕《三国志》卷8《魏书·陶谦传》注引《吴书》。
〔7〕《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
〔8〕《三国志》卷1《魏书·武帝纪》。
〔9〕《三国志》卷17《魏书·于禁传》。
〔10〕《三国志》卷18《魏书·臧霸传》及注引《魏略》。
〔11〕《三国志》卷15《魏书·贾逵传》注引《魏略》。(https://www.daowen.com)
〔12〕高敏:《曹魏士家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已收入本书。
〔13〕《三国志》卷8《魏书·陶谦传》注引《吴书》。
〔14〕《三国志》卷18《魏书·臧霸传》及注引《魏略》。
〔15〕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中华书局,1993年版。
〔16〕详见前引陶谦反对罢州郡兵的上书。
〔17〕《三国志》卷18《魏书·臧霸传》。
〔18〕《三国志》卷31《蜀书·刘二牧传》。
〔19〕《三国志》卷31《蜀书·刘二牧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