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一)引言

《金石萃编》卷25载有前秦建元四年(公元368年)立于宜君县之《广武将军□产碑》,其中提到广武将军□产曾任建忠将军、“抚□护军”〔1〕、“扶风太守”等职。据此,知前秦时的宜君县有“护军”之设置,核之其他史籍,此处“抚□护军”,应为“抚夷护军”。同样的例证,还见于《金石续编》卷一所载之《前秦郑能进修邓艾祠碑》〔2〕,其中提到冯翊有护军之设置,且谓之“冯翊护军”。由此可见,十六国中之前秦,确有“护军”的设置。

除此二碑提到前秦有“护军”的设置外,清人洪亮吉所撰《十六国疆域志》卷4《前秦疆域志》,早已根据《通典》、《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及《宋书》等史籍,提出前秦有“护军”之设置,并谓前秦司隶校尉所辖之冯翊郡,“领县八,护军四”。其“护军四”分别为“抚夷护军”、“土门护军”、“铜官护军”与“宜君护军”;又前秦之并州新兴郡有一护军,谓之“云中护军”;天水郡有一护军,谓之“勇士护军”;凉州有一护军,叫“中田护军”;北地郡有一护军,叫“三原护军”。由此可见,前秦的“护军”之设,决非个别的偶然现象,而是形成了定制与通制。不仅前秦如此,洪氏《十六国疆域志》卷5《后秦疆域志》,亦谓后秦之冯翊郡,“领县六,护军四”。其“护军四”也分别为“抚夷护军”、“土门护军”、“铜官护军”及“宜君护军”,与前秦时期全同;此外,后秦之安定郡还有“安定护军”,北地郡有“三原护军”,除“三原护军”为前秦所有外,还多出了一个“安定护军”。这一情况,表明后秦政权也同前秦一样实行了“护军”制。然则“护军”的设置究始于何时呢?前秦与后秦的“护军”之制有什么特点呢?它们为什么要设置“护军”之制呢?前人对此似无专文论述,故有探讨价值。(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