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士家制度的初步形成与世兵制的确立

(三)曹魏士家制度的初步形成与世兵制的确立

曹魏的士家制度,就是把召募来的职业兵(包括受降和改编的军队),同一般民户分离,另立户籍,以其家属集中居住作为人质,并令他们父死子继,世代为兵的制度。其关键性特征,在于世代为兵。因此,曹魏的士家制度,本质上只是世兵制的另一种称呼和表现形式而已。故士家制度的形成,就意味着世兵制的全面确立〔13〕。

如前所述,汉末、曹魏之际,由于募兵这种集兵方式普遍采用,直接导致了职业性募兵服役时间的终身性,也导致了将领与兵士之间隶属关系的固定性和兵士对将领的人身依附性,最后导致了召募者拥有“亲兵”、“家兵”等私兵的产生和私兵制的形成。这种依附于固定将领的“亲兵”、“家兵”等私兵,实际上已经成了私家的世袭兵。例如董卓之将郭汜死后,“从子(郭)绣摄其众”;又汉末关中诸将韩遂、马腾等,因“腾入为卫尉,其子超领其部曲”;还如李典之从父李乾,“合宾客数千家在乘氏。初平中,以众从太祖破黄巾于寿张。……吕布之乱,太祖遣乾还乘氏慰劳诸县,布别驾薛兰、治中李封……杀乾。太祖使乾子整将乾兵,……整卒,典徙颍阴令,为郎中将,将整军”〔14〕。这些人的家兵、部曲,当其主人死后,即可以像私有财产一样传之子孙,则其私兵已成为世袭兵甚明。这就是说,世兵制首先在私家将领的家兵、部曲中形成了。

早在曹操起兵讨董卓之前,自行以召募方式集兵者不乏其人;灵帝中平六年(公元189年)以后,以个人身份募兵者更多。这些个人召募的兵,大都属于召募者的“亲兵”、“家兵”。仅曹操手下就召募了不少拥有“家兵”的人为将领,如任峻在“太祖起关东”之时便已拥有“家兵”;曹洪便“将家兵千余人”到扬州募兵,并归属于曹操;许褚所率投依曹操的“侠客”,也是其家兵。这些事,都发生于初平三年曹操收编黄巾军为“青州兵”之前。既然家兵已成了将领私家的世袭兵,则在初平三年之前曹操手下的兵,已有相当一部分成了世袭兵。曹操招纳了这些拥有私家世袭兵的人,并委之为将领,或以之兼领郡太守,如吕虔,就等于把这些人的私兵统属权收归国家,也等于承认了他们以私兵为世袭兵的作法。因此,在初平三年之前,曹操已默认了世兵制的合法地位。(https://www.daowen.com)

至于曹操把世兵制正式推广及于由他自己直接统辖的军队,则是从收编青州黄巾军以为“青州兵”开始的。

前面已经述及曹操收编“青州兵”,是从百万黄巾军中挑选出来的精锐组成的。其余的七十万必为老弱和家属。曹操对青州兵是单独编制的,没有同他统帅的其他军队混合编制,这从后来“青州兵”仍以单独编制的面目出现中获得证明,事详《三国志·魏书·于禁传》及《臧霸传》注引《魏略》。又“青州兵”的收编,在初平三年,到延康元年(即文帝曹丕黄初元年,公元220年),仍有“青州兵”的名称存在,其间已近三十年。假如收编时已超过三十岁的人,到此时年近六十;即使是二十岁左右的人,也已近五十岁了。在这近三十年的战斗中,青州兵必多伤亡。如果没有实行父死子继的制度,青州兵编制的长期单独存在,几乎是不可能的。至于青州兵的家属约七十万,在当时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和粮食奇缺的情况下,要长期维系这些人的生计是极其困难的。因此,曹操实行士家屯田的制度,很有可能从收编“青州兵”之日便已开始了。何况,毛玠已于初平三年末向曹操提出“修耕殖,畜军资”〔15〕的建议;初平四年与兴平元年(公元194年)之间,又有韩浩“当急田”的主张〔16〕;且兴平元年确已有屯田的事实出现。因此,曹操收编了“青州兵”以后不久,确有利用其家属在兖州境内实行屯田的可能〔17〕。果如此,则带有世袭性的“青州兵”、官府控制其家属并以之屯田、以及兵与民的分离等特征,都已在初平三年之后不久便出现了。这就是说,士家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本质特征,都已在初平三年收编了“青州兵”之后不久产生了,标志着士家制度已基本形成,世兵制已由将领的私兵领域扩大到国家军队的领域,表明世兵制已全面确立。无怪乎建安年间便出现了“兵伍”一词,出身“兵伍”者,不在为官之列,而且地位低下,成了一个特定的卑贱阶层,只有极个别的人如杨峻者,把“本皆出自兵伍”的“同郡审固、陈留卫恂”,加以“资拔奖致”,使之“咸作佳士”〔18〕,因而受到史家的赞誉。足见“兵伍”已是一个不同于一般民户的特殊卑贱阶层,而且同士家制度形成了以后的情况正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