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的出现与世兵制的萌芽
两汉时期实行征兵制度,凡符合一定年龄标准的编户齐民中的健康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每个成年男子一生中要服兵役二年,其中一年在其所属郡国服役和接受军事训练,另外一年则到中央政权所在地服役或戍守边疆。凡符合服役年龄的男子都叫“正卒”。但一经服役,就依据其兵种和服役地点与任务性质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一般说来,在郡国服兵役并接受训练的士兵,可以分为“材官”(即步兵)、“楼船士”(即水兵)和骑士(即骑兵)三个兵种。当他们被调入京师充当警卫部队时,则被称为“卫士”;其调去戍守边疆者,则叫“戍卒”或“屯戍”。服兵役者,不论是在本郡国服役的材官、骑士和楼船士,还是调离本郡国服役的卫士和戍卒,皆期满而代,一岁一更。尽管存在超期服役者,毕竟是违背制度的作法〔1〕。因此,在征兵制度下,不存在长期和终身服役的职业兵;每个将领所统率之兵,也是经常变动的,没有恒兵;兵士与编户齐民是一体的,兵士服役期满仍然归于乡里从事农业生产,兵民不分。这些特征,到募兵制度下就完全改变了。因此,从征兵制到募兵制的变化,是兵士身份和兵将关系等一系列变化的契机。
从西汉武帝时起,便开始有募兵制的出现,只是当时尚未形成为主要的集兵方式。汉武帝所置八校尉,“大抵即募习知胡、越的人来充任。此后有事,即常常募兵”〔2〕。武帝以后至西汉末,募兵仍然只是个别的非主流的现象。直到东汉光武帝,才于建武七年(公元31年)三月下诏:“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3〕。从此以后,意味着废除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普遍进行军事训练的制度,使征兵制度失去了基础,不得不逐步代之以募兵制度了。不过,征兵制度并没有完全废除,国家在民间征发兵士的事还时有发生。但是,从整体来说,募兵的比例在增加。到东汉末期,募兵已成了主要的集兵方式,以致镇压黄巾起义的军队,大批都由召募而来。
随着募兵制逐步取代征兵制,给整个兵制带来了一系列变化。首先,是兵士身份的变化。在征兵制下,当兵是每个成年男子的义务,不论其愿意与否,都有当兵的义务。一旦变为募兵制,当兵者原则上是自愿的,而且是以当兵为其职业的。其次,是集兵方式的变化。如果说义务兵主要是通过国家按一定的原则与条件征发而来的话,职业兵则主要是通过官府或个人的招募而来。其三,是服役期限的变化。义务兵是有期限的,及期而代,已于前述;而职业兵则是相对稳定的,期限较长,甚至是终身性的。其四,是兵士与将领之间关系的变化。通过征发方式而来的义务兵,由于服役期限短,而且是临时在全国各郡国征调而来的,兵将之间互不相识。一般说来,当兵士服役期满或某一战役结束,便还复民伍,将领便成了有职无兵的人,因而兵将之间不容易产生稳定的隶属关系。而职业兵则不同,他们长期属于某一部门;特别是某一将领招募的士兵,长期隶属于某一固定将领,久而久之,这种兵与将、上级与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便发展成了兵士对将领的人身从属与依附关系,甚至逐步成为固定将领的私兵、亲兵与家兵,从而影响到兵士阶级地位的变化。其五,是兵士同一般编户齐民之间关系的变化。征兵制下的义务兵,服役期满即回复民伍,照样在本乡本土从事农业生产,因而与小农经济不脱钩,同编户齐民不分离。然而一旦作为职业兵,便长期或终身脱离了农业生产,兵与民的界线分明了。其六,是兵士的户籍与家属生活状况的变化。由于职业兵长期脱离了本乡本土的农业生产,不再是寓兵于农的义务兵了,因而他们的户籍也从一般编户齐民之籍中分离出来,单独建立“兵籍”或“士籍”,成了区别于一般民户的特殊户口,因而兵士及家庭便被称为“兵家”或“士家”。作为职业兵的家属,由于其本人长期脱离农业生产,无以赡养老人和抚育子女,于是兵士家属或随军居住以屯田,或另外集中居住并授予土田耕种,出现了士家屯田和管理士家的一套办法与制度,甚至兵士的婚姻制度也发生了变化。其七,是兵士指挥权方面的变化。由于募兵被长期给予固定将领指挥,甚至由将领个人招募来的兵士更成了将领的私产,于是国家与将领之间、将领与将领之间必然要发生争夺兵士指挥权的矛盾,从而为了协调兵士指挥权的分配与再分配,必然要产生一系列在军事组织系统和将领权限等方面军事制度的变化。例如世袭领兵制的推行,以将领兼领地方长官的领郡、领民制的产生,等等。总之,随着募兵制下职业兵的出现,为将领私兵制的产生与兵士身份世袭化的世兵制的形成开了方便之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募兵制下职业兵的出现,是世兵制的萌芽形态或前身,也是私兵、家兵制的滋生土壤。
历史事实可以证明:从募兵制开始出现的时候起,世袭兵也就开始活动于历史舞台。例如汉武帝设置八校尉以统领召募来的禁卫军的同时,又设置了期门、羽林及羽林孤儿为皇帝近身卫队。其中的羽林孤儿,系“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4〕。这种其父死战事而儿子又为羽林军的作法,显然已带有世袭兵的性质。西汉平帝时,“期门”更名为“虎贲郎”,据《续汉书·百官制二》光禄勋属官虎贲中郎将条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曰:“虎贲诸郎,皆父死子代,汉制也。”又《太平御览》卷242引应劭《汉官仪》曰:“羽林左右骑,父死子继,与虎贲同。”由此可见,汉代的虎贲、羽林军也是由世代为兵的世袭兵组成,不独羽林孤儿为然。荀绰所说的“汉制”,虽不明白其为西汉之制还是东汉之制,但至晚到东汉时期,虎贲、羽林都已是世袭兵了。从汉武帝时的羽林孤儿,到虎贲、羽林军均为世袭兵,表明世袭兵的数量在逐步增加。武帝之时,既为募兵制开始的时期,则羽林孤儿等世袭兵的出现,实与募兵制的出现同时。职业兵与世袭兵的产生,确是紧随着募兵制的出现而出现的。(https://www.daowen.com)
募兵制在西汉武帝时期虽已出现,但还仅仅是个别的现象,故世袭兵的数量甚少。到了东汉时期,募兵逐渐增多,特别是到了东汉末年,更是如此。这时,战争连绵,民人逃散,版籍不修,征兵之制已无法实行,因而国家及私家,大都仰赖于召募的集兵方式。随着募兵方式的广泛采用而来的,是职业兵的普遍化。这种职业兵控制在国家手里,还暂时可以为国家指挥;私家召募的职业兵,无疑就成了召募者的亲兵、私兵与家兵。因此,募兵制下职业兵的出现,又为亲兵、私兵制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即职业兵首先在私家武装中开始了世袭化过程。
带有明显世袭兵性质的私兵、家兵制的出现,必然会影响国家职业兵制的变化。处在汉末、三国之际的各地割据势力,面对人口锐减、兵源匮乏的严峻形势,又受到私兵制的世袭性的威胁,于是,在厮杀中逐渐壮大的一些统治者,不能不考虑全面实行世袭性的职业兵制,以保障兵源。加上自汉武帝以来早已萌芽了的世袭兵制的启示,曹操、刘备与孙氏父子,几乎同时实行了不同名目的世兵制,决非历史的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