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简所见居延边塞与防御组织
在《汉简考述》(《考古学报》1963年1期)两篇中,我们曾根据调查报告所记述的遗址和见于简上的邮程的记录,概略地叙述了额济纳河两岸汉代障隧分布的位置。利用出土地,将全部居延简中有关防御设置的记录,系统地分条排比,可以部分的恢复汉代居延边塞的防御组织。这样,不但可以补足史籍上记载不多、不全的边塞防御组织,并可以对将来分地区、分时代的研究汉简,有不少便利。
汉代北边诸郡,由于地理上、军事上和经济上的关系,和内郡在组织上稍稍有所不同。两汉之世,北边常与匈奴、羌胡和其它北方民族相接触,郡守对于防御武备有着特别重大的任务;而在边郡,一方面是人口较稀少,一方面是民族较复杂。同时,屯田和转输都是直接和武备相联系的。因此边郡守除了直辖诸县民政外,还要管辖二或二以上的部都尉,而在其境内存在有受制于中央大司农、典属国的农都尉和属国都尉。边郡太守府和内郡一样,有一套治事的官僚组织,即阁下和诸曹,另外又有仓库。太守所属的部都尉,也是开府治事的,它也有略同于太守府的官僚组织,即阁下和诸曹;除官僚系统外,它有候望系统(候、塞、部、隧),屯兵系统(城尉、千人、司马),屯田系统(田官),军需系统(仓、库)和交通系统(关、驿、邮亭、置、传、厩等)。后者或者属于郡。
以下所述,限于防御组织中的候望系统,亦兼述屯兵系统的一部分。其它部分,另详别篇。分为十节叙述,而附以相应的十表,以便互相参阅。本篇以居延简为主,也部分的附录了敦煌和酒泉两地简(即著录于《沙氏》、《新获》和《马氏》三书的),以资补充比较,它们的制度是相同的。居延简的释文,凡号数前冠以甲字者见《甲编》,凡号数后有分号的见《居延汉简甲乙编》初稿(将由考古研究所编辑出版)。简号后括弧内所注“破”“A21”等是出土地代号,参《汉简考述》。
本篇文献资料,集中于《汉书》的《百官公卿表》(简称《百官表》)和《地理志》,《续汉书》的《百官志》和《郡国志》。其《汉旧仪》、《汉官仪》等,除特别注出出处外,余皆直引孙星衍所辑本《汉官七种》(见《平津馆丛书》甲集,槐庐家塾刻本)。其它参考书目及其简称,详《汉简考述》文末所列。以下分为上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