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错简

十一、错简

简册文字的讹误脱落,可有三种:一是脱简,《汉书·艺文志》曰:“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二是脱字,乃是不脱简而简中遗落一、二字,积之为数十。三是错简,《汉书·刘歆传》移大常书曰:“经或脱简,传或间编”,师古云:“间编、谓旧编烂绝,就更次之,前后错乱也”。《水经注》卷一曰“《穆天子》竹书及《山海经》皆埋蕴岁久,编韦稀绝,书策落次,难以缉缀,后人假合,多差远意”。

用不同本子相校,因当时简册每行容字有定数,所以既可以校出脱简,也可以校出错简。如《召诰》简为二十五字,则今文本若与中古文本相校而缺失了一段二十五字,所缺是一简。尤其在不分章句、足行接钞的简册上,更易于发觉脱简与错简。

王国维误从《左传》一简八字之说,以为《礼记》也是一行八字。《简牍检署考》曰:“今考记中错简,则《玉藻》错简六,计三十五字、三十一字者各一,二十九字者二,二十六字者一,八字者一。《乐记》错简二,一为五十一字,一为四十九字。《杂记》错简四,一二十一字与十九字相错,一二十九字与十八字相错。唯《玉藻》之王后褘衣夫人揄狄一简独为八字。由此推知,则五十一字、四十九字者当由五简相错,三十五字、三十一字、二十九字者当由三简相错。……其二十一字、十九字、十八字者当为二简,则每简一行亦可知也”。此以《礼记》为一行八字,并以错简为数简所错,显然是错误的。所谓错简,是两简误置其次第。如以甲本《士相见》为例,第十四简“爵而……与”,第十五简“爵者……唯”,本是相顺不错的;假如互易其序成为“爵者……唯”“爵而……与”则文不相顺接,才是错误。故错简是两简相错,不是数简与数简相错。两简相错,如两简各为六十字,则将两个六十字调回其原来地位,即复原序。

武威甲本木简有叶数,故其本身不会有错简。以今本与甲、乙本对校,皆顺序相当,无错误,但《服传》中有些传文的节或句,今本在后而甲、乙本在前者,此非错简而是家法之不同,故其截取传文置于相当的经文地位有所异。但《泰射》第八十四简,在“升”与“辨”二字之间,今本多出“再拜”至“三耦射爵”六十二字。此或甲本书手所钞遗者,但更可能是甲本《泰射》所据的原本就已脱去此六十二字。该原本亦和甲本相似,乃六十二字为一简的,故脱去六十二字,即脱去一简。甲本据该脱去一简的原本钞录,故将脱简处接钞在简文中间。此为以今本校出简本惟一有脱简者。

甲本缺失二十四简,是原有而出土时散失的,不能称之为脱简。如《特牲》缺第十八简,相当于今本“答拜”至“三饭”六十三字。甲本《特牲》每简容字六十字左右,故所缺之数相当。

甲本和今本都偶有脱字之例,如《燕礼》第二十一简“宾坐祭立卒img”,今本立下有一“饮”字,简脱一字。《泰射》第九十四简“乐正对曰”,今本脱对字。《燕礼》第三十简遗钞二十字,相当于一简的三分之一,即一段之字数,这可以称之为“脱段”或“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