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烽火记录

二、烽火记录

(1)烽  □午下餔时使居延烽一通,夜食时堠上苣火一通,居延苣火……  332·13(甲1695)

到北界举坞上旁烽一通,夜坞上……  13·2(甲116)

……檄坞上旁烽一通 349·27(甲1782)

……坞上旁烽一通,同时付并山,丙辰日入时  349·11(甲1770)

……旁烽一通,夜食时……  349·14(甲1777)

居延地烽一会  116·41

……烽再……  68·103

……旁再烽一……  455·5

(2)表  临莫燧长留入戊申日西中时使迹虏燧坞上表再通,……坞上苣火三通……126·40+536·4(甲719)(通、坞之间有缺文,照片误接)

乐昌燧长己戊申日西中时使并山燧坞上表再通,夜人定时苣火三通,己酉日……  332·5(甲1705)

阳朔三年(中略)十一月丙寅……〔甲〕渠鉼庭隧以日出举坞上〔〕(空未书)一表一,既下餔五分过府,府去鉼庭隧百五十二里二百〔步〕  28·1(甲211)

…表至,第二燧,燧长不举 203·46 此从贺、劳作“表至第十二隧长不举”

七月乙丑日出二干时表一通至,其夜食时苣火一通自东方来,杜充见  流沙(烽38)=沙85

(3)烽火 出坞上烽火一通 元延二年七月辛未  39·20

……〔中〕昼烽火一〔通〕  马136

……中昼举……  沙233(烽36)

沙上燧和宜禾烽火  马64

……烽火  118·16

一立和使烽火不起  225·21

(4)燔薪 燔一积薪 列燧……  108·18

……□燔一积薪,夜入燔一积薪  279·12

(上略)蚤食时临木img……举烽燔一积薪,虏即西北去,毋所亡失,敢言之。(下略)  278·7 觚(据劳释,《考证》1·40惟燔原释烟 参甲2409)

……积薪,日入三分鉼庭img长周安付殄北  161·6(甲963)

(5)苣火 出堠二苣火一通  486·49

……〔苣〕火一通,人定时使坞上苣火一〔通〕……  536·3+349·29(甲1781)

……一苣火一通,〔坞〕上一苣火一通,〔卒〕尹庆  112·25A

□一苣……  140·20

二十日晦日举堠上一苣火一通廼 中卅井燧  428·6

……在界中叩头死罪敢言之

……见殄胡举二苣火、燔一积薪

……传言举二苣火、燔一积薪

……中昼受,餔时付山东隧  427·2(博)觚

六月丁巳,丁亥第二百一十,苣火一通从东方来。十月丁亥莫夜未半,苣火一通从东方来。  沙86

以八月十日辛丑□□□〔夜人定〕时苣火从东方来。  沙87

北尺竟燧举堠上离合〔苣〕  482·7

苣火更申完  255·31(甲1327)

(6)火  明火当以夜大半五分付累虏  305·15

乙夜一火和木辟,卒光;丙夜一火,和临道,卒章;丁夜一火和木辟,卒通。 88·19(甲526)

不使复举火,火以故留  482·21

……火四所大如积薪,去塞百余里,臣熹愚……  403·19+433·40+564·28(甲1805)

(7)和  ·宜禾第八即举行诸□□  108·10

·宜禾第八独和金城·都……  108·11

(8)烽火札检 ·望禁奸img坞上img火  288·11

img望大积薪  81·7

img望第二十二燧  553·3

望步广烽  沙625(木楬)

大威关烽  沙278(烽9)有穿

出火  456·1

由上各简可知以下诸事:(1)汉代所举烽燧有以下的类别:(a)举于昼的有烽,表,烽火,烟(见烽火品);(b)举于夜的有火,苣火,离合苣火;(c)燔于昼夜的有积薪。(2)放烽多少之数(即一次一个烽台同时放举之数),据《烽火品》,烽与苣火皆自一至三为极数,记录中只有一苣火,二苣火;《烽火品》及记录积薪只有一积薪。(3)放烽持续时间或应灭次数,有一通,再通、三通。(4)同一烽台设置不同的烽表(烽火架),可分为(a)亭上烽(见《烽火品》),(b)坞上旁烽,(c)地烽以及坞上、堠上。(5)有始举烽之所,有应烽之所。

以上各事,实际上乃烽火品中重要内容的一部分。但是,出土的烽火品简很少而又不齐备,有些烽火条例可能是口传而未见明文的。因此,根据汉简烽火记录可以补足已见《烽火品》以外的各种条例。但这些条例,可能因时间、地区不同而有差异。

白昼所举,烽、表、烽火、烟和燔积薪[4],其名称当有重复的,需加甄别。敦煌《烽火品》“虏守亭障,燔举,昼举亭上烽”(马42),居延《烽火品》则作“虏守亭障,不得燔积薪,昼举亭上烽一烟”(甲117)。此可证积薪与烟有分别。居延烽火札检“望禁奸坞烽火”(288·11)“望大积薪”(81·7)虽非出于一地,似亦可以推定积薪与烽火有别。烟与烽火不出自积薪,又与布表之表无涉,则只有放于烽头的兜零或灶突。烽火与烟当是一事,唐李颀诗《从军行》“白日登山望烽火”,所望当是唐代通行的火筒中放出的烟。《汉书·匈奴传》曰“北边自宣帝以来数世不见烟火之警”,烟火亦即烽火。由上所论,则汉制白日所放有三:(1)燔积薪,(2)放烟(兜零上或烟突上),(3)举表(布烽或布表)。

夜间所放的除积薪外,离合火与离合苣火乃是一事。《烽火品》有离合苣火而无一苣火,烽火记录中多作一苣火,两者或是一事。但二苣火、三苣火无称离合苣火者,似有分别。离合苣火可以称为离合火,则单称“火”的可能即是苣火的省称,一火即一苣火。

同一个烽台须同时放三烽、三苣,则必同时具三架烽表(烽火架)。在台顶上的,称为亭上烽。在坞外地上的,称为地烽,表曰地表。在坞上的旁烽,乃架于台旁跳出的橹楼或堠楼上。至于坞上可能即坞上旁烽,其表曰坞上火表。堠上或指堠楼上。《墨子·杂守篇》所称孔表、牧表、捶表,亦分别为三表,犹汉制之有地表、坞上大表。

烽燧之职在谨候望、惊烽火,前者是伺望敌情,后者是举和警报。简所谓“出堠二苣火一通”,“出坞上烽火一通”,疑当属于始举烽之所;所谓“和”某之隧,当是应烽;所谓“表至”,“苣火一通自东方来”当是记所望。烽火札检之“望禁奸坞烽火”是望它隧烽火,“出火”疑指本燧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