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晷

二、日晷

《说文》曰“晷,日景也”;《广雅·释天》曰“晷,柱景也”;《释名·释天》曰“晷,规也,如规画也”;《汉书·天文志》曰“晷景者所以知日之南北也”。晷是日影,而后称测日景之具为晷,其实是晷仪之省。古代用土圭测日景,以正四方;因日景的长短,以定四时。《汉书·律历志》称武帝太初元年“议造汉历,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此所谓“晷仪”应指日晷仪。《汉书·艺文志》历谱类有《太岁谋日晷二十九卷》和《日晷书三十四卷》,所述不知是日景或日晷仪,今亡。

汉代日晷传世的有三具:

(1)中国历史博物馆藏 原藏端方。《陶斋藏石记》卷一著录,名“测景日晷”,云“盘高八寸八分,宽九寸,日晷直径七寸九分半,字径二分,篆书”。周暻所作跋,谓光绪间出土今呼和浩特市。原石背后有墨书二行云“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出土山西托克托城”,今属内蒙古自治区,在呼和浩特市之南。此器1953年入藏历史博物馆,宽27.5×27.6,厚3.5厘米,外圆直径23.2—23.6,字径4—6厘米。石制。

(2)加拿大多浪多博物院藏 据说1932年出土洛阳金村南半里。器宽27.04× 27.68,厚2.54,外圆直径24.50,厚2.54,中孔深约1.30,小孔深约0.16厘米。

(3)周进旧藏 《居贞草堂汉晋石影》二著录,云“秦日晷残石,高有二寸强,广有二寸七分,字径三分强,出山西右玉”。

以上三具,刘复“西汉时代的日晷”[37]一文有所论述。大小形制略同,石制,大约都是汉代物。右玉和托克托两地相近,在我国北边塞内外,所出二具与中原地带的同制。

汉晷的格局和汉式相仿。在正方形石面中刻绘约汉尺一尺直径的大圆周,圆周内为方匡,方匡为小圆周,中央有孔所以立“正表”或“中央表”;圆周刻度上的小圆孔所以立“游仪”,刻有一至六十九共六十八度(共六十九条线)。此外又有一外周。《周髀算经》曰“……乃以置周二十八宿。置以定,乃复置周度之中央,立正表。以冬至、夏至之日,以望日始出也,立一游仪上,以望中央表之晷。晷参正则日所出之宿度”。所记与实物相合。

洛阳出土一具,刻画谨严,今据此具述其分划。35度处应为正南,通过中心北向至85度构成子午线;10度对60度为正东西的卯酉线,是为二绳。在22—23和47—48刻度中间向外伸出一线,其端作矩形,是为东南维与西南维;与它们相对的是东北维与西北维,皆从中心刻线伸出外周,其端作矩形。其它二具,在35度向外周外画出直线,其85度处当亦如此。托克托出土者在卯酉线上亦如此。是明显的画出二绳。此二绳的四端为四仲,四维的四角为四钩,均见《淮南子·天文篇》。由此可以排定刻度与其相当的十二支刻写处如下:

寅1—2  卯10     午35

酉60    戌68—69   子85

西北维71—72  东北维97—98

则日晷所刻68度相当于自寅至戌。《汉旧仪》和《续汉书·律历志》所述夏至漏刻,都是昼65刻、夜35刻,是一年中昼最长之日。所以日晷刻度至68度,已足够用。日晷面上亥、子、丑三支为日光所不及,所以《周髀算经》曰“夏至昼极长,日出寅而入戌,阳照九、不覆三,东西相当正北方”。

大圆周上的小孔,很浅,不能立柱,应如汤金铸和刘复所推测是立游表之处。至于四对平行横线,刘复以为从圆心至长线与从小圆周至短线的长度是推测定二至点时游表的长度,恐不可信。

托克托出土一具,其三圆周及刻度,刻字都较工整而细。但方匡、四维、四对平行线和四仲引伸线,都粗而不规整。其东西向的平行线所占不是4度而是5和6、7度。其东西两仲的引伸线不在10和60度上而在9和59度上,其东南维和西南维分别在23和47度上。我们以为粗线可能是后加的,但不一定如刘复所说是妄人依完全的晷而乱刻上去的。它和洛阳出土者在48度左另有一小孔,这不大象是钻错,或是有意所作。这一“点”似和冬至“日出辰而入申”之处很接近[38]。此具圆周不在方座中间而稍偏东、偏南,所以西边、北边留空较大。托克托出土者则东、西、南三边稍小,北边较大。此二具是石盘宽度相等,但圆周径不同。托克托具近于西汉一尺(约为23.10—23.30厘米),洛阳具近于东汉一尺(约为23.30—24.50厘米)。圆径可能以汉一尺为度,但似尚不能因此分属其年代。刘复抹杀此二具直径的差距,认为洛阳具也是王莽以前所造,是不妥当的。他又依《陶斋藏石记》不署名跋记据“七”字横长而直短的写法,认为它是西汉器而无疑,也欠审慎。武威出土西汉晚期《仪礼》简册,经文“七”字作横长而直短,叶数则作“桼”,三、四之四作“img”而日晷作“四”。然武威日忌简四、img并见于一简,居延简七或作桼,可知不能据此差别断代。居延所出永元兵器簿隶书“七”字近于今之隶书,与日晷小篆“七”字不同,也只能说明字体之异而已。传世三具日晷上的数字,都是谨严的汉篆,所以暂时一律定它们是汉代的。

刘复在其“余论”中提出了几件事。第一,“晷面等分为百分,代表昼夜百刻;而明画的时刻线只有六十九条,包含着六十八刻,即其余三十二刻为黑夜,晷面不能有日影,故从省”。第二,根据大湾出土汉简所记时分,“疑刻与分实是一物,在漏则言刻,在晷则言分。要是我这个推测不错,则晷面六十九线所表为六十八分时也”。第三,“我以为当时昼夜分为百刻,同时亦分为十二时;但十二时之中,当绳的四时比较小一点,每时八刻;其余的八时比较大一点,每时八刻半”。刘氏以为西汉分一日为十二时,而日晷上的六十八刻为昼而三十二刻为夜,都是错误的。因为西汉简上所见时分,不是十二时,而是十八时,“一日之中分为十二时”最早见于《论衡·img时篇》,可能为王莽之制,而东汉之世未必使用。据《续汉书·律历志》和《汉旧仪》,昼夜漏刻因四时而异,冬至昼四十余刻,在日晷上不及二分之一。晷面所刻六十八刻乃夏至最长之度所用,因此不能固定晷面上68与32刻代表昼夜。晷面100刻相当于漏刻100度,它和汉简上某时几分之“分”不同。如西汉分一日为十八时,一时至少八分,很可能一时即为十分,则一日为180分,并非100刻。

劳干所作《居延汉简考证》,因刘氏之误,分一日为十二时,并将白昼定为一时八刻半,晚间(黄昏、人定、夜半、鸡鸣)定为八刻,以凑足一日百刻。也是出于臆定。

汉日晷分为百刻,说明晷仪是用以校定漏刻的。东汉永平四年(61年)正月甲寅日食,《后汉纪》曰“未餔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过度,无有变色。……未餔一刻而蚀”。此可证观察日食时用日晷仪定时,而日晷上的“度”即刻度。谓“未餔八刻”“未餔一刻”,似晷上一定之度为餔时。《续汉书·律历志》述永元十四年十一月甲寅诏日“漏所以节时分……,当据仪度,下参晷景……及晷景为刻,少所违失”。可知漏刻常以晷景校正其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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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 新法地平日晷拓本 (1/2)

汉日晷皆是平座,晷面等分为一百度而中央表立于圆周中心。案其底座的形制,施用时应是平置。但刘复以为其施用时似需按各地纬度斜立,如《明史·天文志》的“员石欹晷”。明季汤若望所作“新法地平日晷”(罗氏《金泥石屑》著录),是平放的,其时刻线都是斜的(图六)。1934年,刘复用西汉时代日晷原则设计成“时节日晷”,既可测时刻,又可定节气,由上海景华工程代造,存当时北京大学研究院文史部。其构造图和制成品,由常福元作了说明[39]。此时节日晷是斜立的,如故宫所存清初石晷。刘氏所创日晷是否与汉代的符合,尚待研究。

一九六四年三月,北京

附记:作者对于天文历法和技术之学非常生疏,承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室钱宝琮教授、严敦杰先生和考古研究所夏鼐所长多所指正,特此致谢。

(原载《考古学报》1965年2期)

[1]此故宫所藏,其它皆见《隶释》。

[2]详前著“王杖十简考释”,《武威汉简》。

[3]庚寅应是戊寅之误,与丁丑相差一日。因《五行志》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朔,皆与陈表合,则元狩六年不应四月庚寅朔。夏鼐同志说。

[4]参阅劳干“汉武后元不立年号考”,《集刊》十本。

[5]武威出土“王杖十简”系西汉简而称“本二年”,详《武威汉简》考释。

[6]《北堂书钞》未改本卷一二〇,《初学记》卷二五所引多“余为郎典刻漏”,昼日”均误作“昼夜”。

[7]九道当指《天文志》“月有九行”之黑、赤、白、青等道,《汉书·李寻传》曰“闻者月数以春夏与日同道。”钱宝琮先生说:“按《周髀》卷上曰‘凡为日月运行之圆周,七衡周而六间,以当六月节’。当时天文家还不知日行黄道、月行白道,它们并不同道。《周髀》七衡是指从冬至到夏至六个中气的‘日道’;王充所引儒者说‘日行有远近,昼夜有长短’也是指日行在不同日道上昼夜长短有不同的比。昼夜长短的比从5∶11到11∶5凡七月七个不同的比,以此推之,从十一月到五月应有七个日道,‘日月有九道’疑系‘日月有七道’的讹文。《天文志》说‘月有九行’或月行九道,是另一回事,与此无涉。夏至昼夜长短比11∶5化为百分比为68.75∶31.25,这与官漏65∶35比较相近;冬至昼夜长短比5∶11化为百分比为31.25∶68.75,则与官漏45∶55相差甚大,王充所引儒者说春秋分昼夜等长,显然不合实际。”

[8]可参阅《续汉书·律历志》所述“推诸上水漏刻”。

[9]前中研院史语所单刊六种之六,1932年。又参钱宝琮主编《中国数学史》,科学出版社,1964年。

[10]近承钱宝琮先生见示:“我于三十年前怀疑它的著作年代是在刘向《七略》之后,但理由不够充分。最近在《中国数学史》稿里说它的著作年代在公元前百年前后,也不能肯定。今由你指出,以八卦表示方位是受到宣帝时新出现的《说卦》的影响,《周髀》有冬至日出巽而入坤、夏至日出艮而入乾之语,它的著作年代不能早于昭帝初年。”

[11]参阅前著《殷虚卜辞综述》第七章第三节“一日内的时间分段”。

[12]大小迁,今本作大小还。王念孙《读书杂志》据《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初学记》及《太平御览》作迁,以为应作大小迁。

[13]本篇所用汉简资料及出土地代号等,参阅前著《汉简考述》(《考古学报》1963年1期)和《汉简所见居延边塞与防御组织》(同上,1964年1期)。本篇所称酒泉汉简,参阅《玉门关与玉门县》(《考古》1965年9期)。

[14]马氏未释,照片不清晰,七分二字暂释如此。

[15]沙氏释“入玉门□日上一□”,上应是出,一□应是一分或一干。

[16]劳氏释作八分。

[17]参看《殷虚卜辞综述》229页。

[18]参下第三部分“论式”。

[19]朱氏一日分为100刻,故一时并非整四刻钟。今为方便计,暂以初、一、二、三刻为0.00,0.15,0.30,0.45计算,是不准确的。以下各时辰所作今时钟对照,仿此。

[20]北京大学《国学季刊》三卷四期,1932年。

[21]钱宝琮先生说:“夜半是夜中半,夜少半是入夜三分之一,夜大半是入夜三分之二,不能解释为夜间平分为三段。”

[22]此文承夏鼐同志订正了一些错误,提出一些疑问。他对于十八时分之说,表示不应过于肯定。

[23]此承严敦杰先生指出:后世历法有甲丙庚壬时、艮巽坤乾时、癸乙辛丁时,各按不同时节分配,如宋初《地理新书》有“雨水前一日,小满后五日,处暑后三日,小雪后九日,以上皆用甲丙庚壬时”。

[24]参看《殷虚卜辞综述》第七章第一节“殷代历法”。

[25]钱宝琮先生说“春秋战国之际,鲁用周正,晋用夏正,以序数纪月不能表示岁时的早晚,从而创立子月丑月等名目。以‘日南至’之月为子月(日月之会在赤道上子的方位),第二月为丑月,等等。”

[26]别详所作“长沙出土战国帛书考”(稿本)。

[27]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文学部影印《大唐六典》。

[28]《司南指南针与罗经盘》第六节“司南投于地盘说”,《中国考古学报》第三册。本文多有采用。

[29]《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7期。

[30]《吉石庵丛书》影印唐写本。罗振玉得之日本江户书舖中,跋云“卷中别构字甚多与六朝碑版合,凡丙丁之丙皆作景,白虎作白兽,而隆字不缺笔,乃初唐写本之证。……卷背有元庆五年比丘慧稠书授菩萨戒仪,有太政官印。元庆纪元当中土唐乾符四年(877年),则此卷东渡当在唐中叶。”此书抄于初唐,应是六朝人所作。

[31]隋萧吉所作,《宋史·艺文志》卷五著录,后佚。此《知不足斋丛书》据德清许氏得自日本传本所刊。

[32]可参阅刘坦《中国古代之星岁纪年》,科学出版社,1957年。又浦江清《屈原生年月日推算问题》,《历史研究》1954年1期。

[33]如光绪二十一年广雅书局刊本。

[34]参看《武威汉简》杂占简考释。

[35]据胡道静校证本《笔谈》卷七“胜先”下引林思进校记云“旧本校者用朱笔改先为光。”“太乙”下胡校云“一字,弘治本、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皆作乙”。“天罡”下引陶福祥校记云“天罡,马本悉作天罡”;胡校云“按弘治本此处及下文皆作罡;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玉海堂本丛刊本皆此处作冈。”

[36]茲承严敦杰先生见告:此文亦见宋初杨惟德《景祐六壬神定经》一书,故可视为六壬式。杨书述造式说地盘上列十二辰、八千、五行、三十六禽,天门、地户、人门、鬼路四隅。《永乐大典》卷一九七八二局字内引雷公式亦有三十六禽,分十二门各明旦暮神明诀。

[37]北京大学《国学季刊》三卷四号。

[38]刘复仅据拓本作了研究,他没有见到实物和照片,因此他不知道有这一小“点”的存在。

[39]北京大学《国学季刊》五卷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