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河西开地的经过
《史记》所记元狩二年以来二十年间事,数次提到地名“河西”,有以下诸例:
(1)《匈奴传》 于是汉已得浑邪王,则陇西、北地、河西益少胡寇。
(2)《大宛传》 浑邪王率其民降汉,而金城、河西西并南山至盐泽[7]空无匈奴,时有候者到而希矣。
(3)《卫将军骠骑传》 及浑邪王以众降数万,遂开河西、酒泉之地,西方益少胡寇。
(4)《平准书》 又数万人渡河筑令居,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
(5)《河渠书》 自是之后,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
(6)《汉兴以来将相名臣表》 征和三年,春,贰师将军李广利出朔方,以兵降胡;重合侯莽通出酒泉、御史大夫商丘成出河西击匈奴。
以上六条,(1)—(3)是元狩二年事,(4)(5)是元鼎六年事,(6)是征和三年事。(1)—(5)是司马迁原作,(6)是成帝时人补作。
诸条中“河西”与陇西、北地、上郡(秦置)、朔方(元朔二年开)、西河(元朔四年置)、张掖、酒泉(元鼎六年开)等郡名并列,似乎也是郡名,其实不然。(2)系元狩二年事,当时金城应只是县,置郡在昭帝始元六年。(3)是元狩二年事,而酒泉郡初置于元鼎六年,故此“遂开河西、酒泉之地”指开发匈奴故地,酒泉与河西都是地区名。所谓“地”犹《匈奴传》所述“于是遂取河南地筑朔方”,《卫将军骠骑传》作“遂以河南地为朔方郡”,河南或河南地原是匈奴地。据(4)(5),在元鼎六年时,河西已不包括张掖郡,它介于朔方、西河与酒泉之间,应是未分置的酒泉、张掖两郡之东而河套之西的地区(后来为武威郡)。(2)所记是酒泉、张掖置郡以前事,所谓“河西”西并南山至盐泽应指后来的武威郡以西直至罗布淖尔一大片地区。比较(1)(3),则“河西”是“西方”的一部分。
《匈奴传》所述汉初冒顿时匈奴疆域曰“诸左方王将居东方,直上谷以往者东,接秽貉、朝鲜。右方王将居西方,直上郡以西,接月氏、氐、羌。而单于之庭,直代、云中。各有分地”。匈奴与汉约以北纬40°—41°为界,匈奴左方所居之东方约为东经115°—125°,南对汉上谷郡以东;中央单于所居约为东经115°—110°,南对汉代郡、云中郡,在上谷郡以西而上郡以东;匈奴右方所居之西方约为东经95°—110°,南对汉上郡以西。匈奴西方占地最广,可分为两大段:河套内一段(东经105°—110°)为楼烦王、白羊王地,即所谓“河南地”;河套西一段(东经95°—105°)为休屠王、浑邪王地,即所谓“河西西”。此两段皆于汉武帝时开为汉郡。《匈奴传》曰“卫青复出云中以西至陇西,击胡之楼烦、白羊王于河南……,于是汉遂取河南地,筑朔方……。是岁汉之元朔二年也”。《卫将军骠骑传》曰“遂以河南地为朔方郡”,《汉书·武纪》作“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匈奴传》又曰“其(元狩二年)秋,单于怒浑邪王、休屠王居西方……。浑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降汉。……河西益少胡寇”。河西西所置酒泉、张掖两郡,乃匈奴故地,故《汉书·赵充国传》征和五年匈奴告诸羌曰“张掖、酒泉本我地”,《汉书·匈奴传》元凤二年单于“言酒泉、张掖兵益弱,出兵试击,冀可复得其地”。《汉书·地理志·序》曰“自武威以西本匈奴昆邪王、休屠王地”。《汉书·西域传·序》曰“其后票骑将军击破匈奴右地,降浑邪、休屠王,遂空其地”。
由上所述匈奴西方(右地)西段自汉初迄开置四郡,“河西”一词的涵义约如下表所列:
由此可见在元鼎六年置酒泉、张掖郡以前,河套西浑邪王、休屠王故地分为东西两段。西段浑邪王故地,后来成为酒泉、敦煌郡,是“酒泉地”或“河西西”;东段休屠王故地,后来成为张掖、武威郡,是“河西地”或“河西”。元鼎六年既置张掖郡,“河西”即指张掖郡以东,河套以西较小区域,即昭帝时所置武威郡的大部分。
前述《史记》六条,其(1)—(5)五条分别重见于《汉书》的《匈奴传》、《张骞传》、《卫青霍去病传》、《食货志》和《沟洫志》,仍存“河西”之名。但元狩二年浑邪王既降,《汉书·武纪》作“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班氏误开地为置初郡,已经是错误了;而又直接称“河西”为武威郡,也不是完全正确的。《汉书·地理志·序》曰“自武威以西本昆邪王、休屠王地”,其“武威以西”相当于“河西西”,也是以武威郡代“河西”。(6)“商丘成出河西”,《汉书》于《武纪》和《匈奴传》并记其事而作“出西河”,显然改“河西”为西河郡。此事需加辨明。
《汉书·武纪》征和三年曰“匈奴入五原、酒泉,杀两都尉。三月遣贰师广利将七万人出五原(《史表》作朔方),御史大夫商丘成出西河(《史表》作河西),重合侯马通四万骑出酒泉,成至浚稽山,与虏战,多斩首”。以地望来看,商丘成所出者是河西而非西河,西河郡在朔方、五原郡之东而河西在朔方郡之西、酒泉郡之东。成所至的浚稽山,亦直河西地。据《汉书·李陵传》,匈奴有东西浚稽山,在武威县或居延县北。《史记·匈奴传》曰“汉使浞野侯破奴将二万余骑出朔方西北二千余里期至浚稽山而还”,索隐引“应劭云浚稽山在武威县北”,即今民勤县北,故在朔方郡西北。《汉书·李陵传》曰“诏陵以九月发,出遮虏障至东浚稽山南龙勒水上,徘徊观虏,即亡所见,从浞野侯赵破奴故道抵受降城休士”。此应是赵破奴所至之浚稽山,在居延遮虏障之(东)北,汉武威县之正北。《汉书·李陵传》又曰“陵于是将其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北,行三十日至浚稽山止营”,《史记·李陵传》作“出居延北可千余里”。此或是西浚稽山,在居延海正北。
武威郡之设置,据我们推定,在宣帝时(公元前67—62年),上距征和三年尚二、三十年。征和三年商丘成出河西击匈奴,则河西当为屯戍的重镇。自浑邪王降汉至此时已二十余年,河西地区已次第开发,《史记》所述如下:
元狩二年(121年)开河西地。 《卫将军骠骑传》
元狩四年(119年)朔方至令居通渠,置田官、吏卒。 《匈奴传》
元鼎二年(115年)置令居县。 《河水注》卷二
元鼎六年(111年)始筑令居以西塞。 《大宛传》
河西等地开田官、斥塞卒。 《平准书》
河西等地引河谷溉田。 《河渠书》
太初三年(102年)置休屠(都尉或县)以卫酒泉。 《大宛传》
征和三年(90年)商丘成出河西至浚稽山,击匈奴。《史表》
可知征和三年时,令居以西的边塞早已筑成,塞上已有都尉屯卒,塞内土地已通渠引水开田,与“河西”相邻的张掖已置郡十年。
汉武帝时,经数大战役,在南北拓扩疆域,都经过开地与置初郡的两个阶段。但开地的时间,有长有短。有取地与置郡于一年的,如元朔二年之置朔方郡,《史记·匈奴传》曰“于是汉遂取河南地筑朔方”,《卫将军骠骑传》曰“遂以河南地为朔方郡……使(苏)建筑朔方城”。有置初郡于开地十年后的,如《史记》所述元狩二年开酒泉之地而置初郡于元鼎六年。有置郡于开地五十余年后的,如开河西地于元狩二年,十年后即元鼎六年初置张掖郡于“河西”西段,五十余年后分置武威郡于“河西”东段。因此之故,元狩二年至元鼎六年的“河西”指后来的张掖、武威郡,即休屠王故地;元鼎六年至宣帝初分置武威郡以前的“河西”指后来的武威郡的中部和东半部(武威郡的西部原属张掖郡)。宣帝初以后,四郡已次第建立,所谓“河西四郡”的河西又回复了以前泛指河套以西。
《汉书·匈奴传·赞》曰“虽开河南之野,建朔方之郡”,《武纪》元朔二年“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是以朔方之收地、开地、置郡于一年,是正确的。但班固《武纪》元狩二年“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则是误会了司马迁“遂开河西、酒泉之地”,以开地为置郡,并误开地之年为置郡之年,以河西为武威。这种误解,导致了有关河西四郡的设置年代。
四年前考定河西四郡的设置年代,对于《史记》所述“河西”,曾一度疑其为张掖、武威郡以前的郡名。此说之所以不能成立,已详于上。后来看到日比野丈夫所作“河西四郡之成立”[8]一文,也引用了前述(2)—(5)的《史记》资料,以为曾有“河西郡”的设置。为了澄清这个问题,遂取旧稿重加整顿,改写如上。
一九六四年终,北京。
[1]《通鉴》汉纪十二元鼎二年“乌孙王既不肯东还,汉乃于浑邪王故地置酒泉郡”。
[2]见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
[3]集解于置下曰“徐广曰一本无置字”,于都尉下曰“徐广曰一云置都尉”;是今本“而敦煌置酒泉都尉”,徐广所见本或作“而敦煌酒泉置都尉”。
[4]始元五年,罢儋耳郡,见《昭纪》。地节三年,省汶山郡,见《宣纪》。初元三年,罢珠厓郡,见《元纪》。天汉四年省沈黎郡,灵帝时复分蜀郡北部为汶山郡,均见《后汉书·西南夷传》。
[5]参看《武威汉简·叙论》
[6]敦煌石室所出《沙州都督府图经》古塞城下引“《汉书》武帝元鼎六年将军赵破奴出令居、析酒泉置敦煌郡”。
[7]此句似可读作“而金城、河西,西并南山至盐泽”。
[8]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创立廿五周年纪念论文集》(即《东方学报》第二十五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