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题记
除了经、记本文和标号外,简册上有三种题记:一、在第一、二简背上的篇题,二、在每简下端的叶数,三、在篇末记字数的尾题。
甲、乙本木简,俱有篇题和篇次,都写在木简的背面第二道编绳之下。篇题在第二简背,篇次在第一简背。如《士相见之礼》,第一简背书“第三”,第二简背书“士相见之礼”,“第”与“士”之上各有一小圆点,此小点上距简端19厘米;《服传》第一简背书“第八”,第二简背书“服传”,无小点,上距简端19.5厘米。篇题和篇次在背面并列。乙本亦同。但《燕礼》第一简背书“燕礼第十三”,不分别书在两简背。由此可知“第三”“士相见之礼”应连续为“士相见之礼第三”,“服传第八”亦同此例。由此可知,在简的正面,顺简之编次自右向左行读,而背面篇题、篇次则相反。此事甚关重要。我国左行读法,相沿已久,故篇名、篇次亦应如此。此题在简背者,则读时应先读第二简(在右),次读第一简(在左),乃成“士相见之礼第三”。简册甚长,有十数简数十简乃至百简以上,则携置展读,必不能平铺而须卷起,如卷帘式。最后一简在卷子的中心,字在内从末简卷起如卷画式。如此第一、二简乃在卷子最外最上,于上题篇名篇次,如画卷上题署式一样。如此则篇名在第二简,篇次在第一简,才符合左行读法。
关于篇题之分内外,已详前论《仪礼》篇次。简本有内外篇题而无大题,其大题应是“礼”。熹平石经亦仅见篇题、篇次而未见大题如唐开成石经之作“《仪礼》卷第几”者。但熹平石经篇题如《诗》“《国》第六”、《书》“《酒浩》第十六”、“《书序》”、《礼》“《乡饮酒》第十”及《论》“《子张》第十”等,皆顶格书,而简本写在背面第二编绳之下。西晋汲冢出土竹书,每篇亦有名题,《晋书·束皙传》曰:“大凡七十五篇,七篇简书折坏,不识名题”,则其它六十八篇之名题可识。王隐《晋书·束皙传》则曰:“大凡七十五卷,其六十八卷皆有名题,其七卷折简碎杂,不可名题”,则六十卷的篇名是简上所有的。
简上叶数是后来刊本书页的滥觞,最初乃书手所编写。书手于缮写时,册已编成,则书写叶数的目的,一则为顺序易检,一则防止烂编更次不至紊乱,以免错简、脱简(后世雕板,是分版刷印的,每版标注叶数,也是为了装订时不致误乱叶次)。它最初不是一篇从首至尾的顺序,而只是每一书手为他所写的顺序,故知叶数乃书手所加。叶数在简的下端第四编之下的地头,或在正,或在背,乃书于钞完一部分以后等齐册尾以前。由于叶数的末字常常为等齐册尾时被削去一部分,因知书叶于其前。
武威《仪礼》九篇的叶数,可分下列各类:(一)一篇通用一个顺序编数的,为甲本《士相见》、《服传》、《燕礼》、《泰射》四篇,《服传》和《燕礼》的记文和经文叶数相接不分;(二)一篇有两个或三个叶数顺序的,为甲本《少牢》与《有司》;(三)一篇通用一个叶数顺序而有一部分无叶数的,为甲本《特牲》,其四十简以后十三简系旧钞本无叶数;(四)不写叶数的,为乙本《服传》和丙本《丧服》。第一类一篇用一个编叶数,占多数,此为后来书卷叶数所本。第二类由于易书手而另起叶数,第三类由于利用旧简补钞而补钞者有叶数。凡此叶数,大多数皆在正面(即写文字的一面)下端;《有司》和《少牢》写在背面,但《有司》第六简和下部第十至十五简却又写在正面。后者因易一书手而仍顺续前一书手编叶,但改就他自己的习惯,写叶数于正面。
除甲、乙本《服传》外,其它七篇都在篇末记有“凡若干字”的尾题,凡字上作一小圆点。其例有三:一、仅有经文而无记文,故仅记经文字数的,为甲本《士相见》、《少牢》、《有司》和《泰射》四篇;二、有经文、记文而合计为一篇字数的,为甲本《特牲》和丙本《丧服》;三、有经文、记文,于合计为一篇字数外,又单记文字数的,为甲本《燕礼》。计字尾题,通常在每篇最后一简的正面下部,惟《有司》写在最后一简的背面下部,此因正面字已足行。《燕礼》的全篇计字,写在经文已完之后,而记文写在记文已完之后。计字尾题,与篇题、篇次一样,属于经文的已有的部分。凡七篇所记的字数,往往与简文实际应有的字数有出入,表明钞本所录的字数,是早先所有而相承下来的。《特牲》篇的最后十三简是旧简而前四卜简是补钞的,补钞者于旧简后补记字数,当是根据了相承的计字。
计字尾题,亦见于熹平石经《鲁论》篇末行有“凡廿篇万五千七百一〔十〕字”(《汉石经集存》第五〇〇号)。今所见仿宋本的郑注和贾疏的《仪礼》,各篇后亦附记经若干字,注若干字,其所记与简所记字数有出入。贾疏于卷十七下注更记《仪礼》全书“经共五万六千一百十五,注共七万九千八百一十”。敦煌莫高窟所出六朝写本《礼记·大传》第十六末行有“凡一千九百二言”,今本所无。《四部丛刊》缩印明嘉趣堂本《大戴礼》,有九篇附记字数。《意林》卷三引《新论》曰:“古《孝经》一卷二十章一千八百七十二字”。汉世学者,往往于其叙内总记其篇数字数,如《史记·自序》曰:“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序”;许慎《说文解字后叙》曰:“此十四篇……解说凡十三万三千四百四十一字”;赵岐《孟子题辞》曰:“著书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