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阿钊(1910年—1943年5月)

施阿钊(1910年—1943年5月)

嘉兴县塘南乡(今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人,祖籍绍兴,出生于雇农家庭。1940年年初,嘉(兴)崇(德)桐(乡)地区的抗日活动日益频繁,中共党员陈必达(即陈慕天)回到家乡开展革命工作,以“结拜兄弟”的方式发展共产党员,宣传党的主张,发动群众参与革命。在陈必达的启发下,施阿钊思想觉悟不断提高,成了一名抗日积极分子。1940年夏季,施阿钊参加了陈必达组织的铲除“尖刀三少爷”、汉奸高善富的行动。行动当晚,施阿钊和近十名党员、进步青年组成了武装小分队,在陈必达的带领下潜入高家,处决了高善富及其两个爪牙,这次行动激起了人民群众的抗日热情。

1940年10月,施阿钊经陈必达的介绍在塘南乡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陈必达以施阿钊为骨干发展塘南支部的地下党员。在党的领导下,施阿钊积极主动配合陈必达开展工作,进行抗日救亡活动。当时的嘉崇桐地区一直盘踞着日伪军及国民党反动势力,因此在这里开展革命工作异常艰难。

1941年5月,陈必达在一次袭击行动中暴露了身份,不得不转移到外地,施阿钊等一些基层党员与党组织失去了联系。8月,经省委委员沈如淙的整顿,中共塘南支部恢复,施阿钊任支部委员。9月,中共濮院区委也恢复工作,施阿钊担任濮院区委委员,同时负责联系中共泰石支部。自此以后的3年里,施阿钊一直负责上级党组织与泰石地下党支部的联络工作,他不仅出色地完成了联络工作,还经常对贫苦农民进行教育和启发,积极发展了多名党员。1942年,嘉兴地区发生水灾,加上日军的烧杀抢掠,农民无法交租,施阿钊便带领农民开展减租运动。在运动中,地主被告上了法庭,最后迫于民众压力不得不减了租。

陈必达在转移到外地前曾留给施阿钊和另一名党员许阿二一支步枪,并嘱咐他们一定要保管好。根据陈必达的指示,施、许二人将步枪拆分开藏在各自家里。由于日寇“扫荡”频繁,加上国民党特务、土匪四处活动,施阿钊趁夜将步枪转移到野外坟地,不巧被一放牛娃看到,不懂事的娃娃把这事告诉了东家。这东家就是被要求减租的地主,他早已对施阿钊怀恨在心,便告诉了土匪张椿林。国民党特务高步云得知消息后,连夜将施阿钊和他的弟弟及许阿二一同关押起来。敌人对施阿钊采取了麻秆灼烧、上老虎凳、吊打等酷刑,致使施阿钊的皮肤被烧得发黑,腿被打断不能行走,但他依旧紧咬牙关,始终没有吐露枪的来源,只说枪是东洋鬼子“扫荡”时留下的,他们在池塘中捞得。最后,穷凶极恶的敌人无计可施,于1943年5月将施阿钊等人杀害在嘉兴县真如塘南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