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理论
205 尽管之前已经多次被指出,许多人看起来仍然不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精神分析理论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例如,那些只读过布鲁尔和弗洛伊德所著的第一本书《癔症研究》(Studies on Hysteria)[2]的人仍然相信,根据精神分析,癔症和一般的神经官能症源于儿童早期的一个所谓的创伤。他们继续毫无意义地抨击这一理论,却没有意识到,早在15年前它就被抛弃,并被代之以一个全然不同的理论。这一变化对于精神分析的技术和理论的整个发展具有如此大的重要性,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更为细致的考察。为了不至于用迄今为止已经众所周知的个案史来使诸位感到厌烦,我将满足于参照布鲁尔和弗洛伊德的那本书中所提到的那些个案,我假设诸位已经通过该书的英文译本对它们有所了解。在那里,你们将读到弗洛伊德在克拉克大学(Clark University)的演讲中援引的布鲁尔的那个案例,[3]并且会发现,癔症症状并不是像先前所假设的那样,来源于某种未知的解剖学的根源,而是来源于被称为精神创伤或者心理伤害的某种具有高度情感色彩的心理体验。我相信,现如今,每一个谨慎和认真的癔症观察者,都能够根据他本人的经验确信,这些特别令人痛苦和苦恼的事件事实上确实往往构成该疾病的根源。这一真理早已被老一辈的医生所知晓。
206 然而,据我所知,实际上是沙可(Charcot)——很可能受佩奇(Page)的“神经干扰”理论的影响[4]——第一个对这一观察作了理论上的运用。沙可根据自己使用新的催眠术的经验得知,癔症症状可以被暗示所引发,也可因暗示而消失。他相信,这种现象可以在那些越来越普遍的由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癔症的个案中观察到。在某种意义上,创伤干扰可以比作催眠的状态,因为它所引发的情感会暂时地导致意志的完全麻痹,在此期间,创伤会被作为一个自我暗示而被确定。
207 这一观念为一个心理起因理论打下了基础。留给后来的病因学研究的任务便是去查明,同样的机制或者一个类似的机制是否存在于非创伤性癔症的案例中。我们的癔症病因学知识的这一空白为布鲁尔和弗洛伊德的发现所填补。他们表明,即使在被认为不具有创伤条件的普通癔症的案例中,仍然可以发现同样的创伤因素,并且看起来还具有病因学作用。所以,弗洛伊德——他本人便是沙可的学生——很自然地将这一发现视为对沙可观点的一个确证。因此,根据那一时期的临床经验——主要是由弗洛伊德——建立起来的理论便被打上了一个创伤病因学的烙印。它由此被恰当地称为创伤理论。
208 除了弗洛伊德对癔症症状分析的那非常令人称羡的彻底性,这一理论的新进展便是对自我暗示概念的抛弃,而这正是先前理论的动力性因素。它被由干扰所产生的心理和心理物理学后果的一个更为详尽的概念所取代。干扰或者创伤引发了一种兴奋,在正常情况下,它因得到表达而被消除(得到宣泄)。然而,在癔症中,创伤并没有得到完全宣泄,这导致了一种“兴奋停滞”或者“自觉情感阻滞”。一直潜在的兴奋的能量通过转换机制被转变为身体的症状。根据这一观点,治疗的任务便是舒缓累积的兴奋,由此从症状中释放被压抑和被转变的情感。因此,它被恰当地称为“清洁”或者“净化”疗法,其目的便是“宣泄”被阻滞的情感。精神分析的这一阶段由此便与症状密切相关,人们分析症状,或者从症状入手开展分析工作,这与今天所采用的精神分析技术大相径庭。众所周知,净化疗法及其奠基于其上的理论已经被其他的专业人士——只要他们对精神分析感兴趣——所接受,并且还在各类教科书中时见好评。
209 尽管正如任何一个癔症案例所证明的那样,就事实而言,布鲁尔和弗洛伊德的发现无疑是正确的,然而,人们仍可针对创伤理论提出一些反对意见。布鲁尔和弗洛伊德的方法清楚地表明明显地伴随着先前的创伤情境而来的必然的心理后果,以及实际症状和创伤经历之间的追溯关联。人们仍然提出了关于创伤的病因学意义的一些疑问。首先,对任何了解癔症的人来说,认为某种非常复杂的神经症可以与过去的事件,也就是说与患者倾向中的某种因素相关联的假设,看起来必然是很可疑的。如今流行的做法是,认为所有的心理变异并不具有非遗传性来源,而是遗传兼并的结果,并且在本质上并不由患者的心理及其所处环境所决定。但这是一种极端的观点,对事实而言并不公正。我们很清楚在寻找结核病的病因时如何持守中道。无疑存在着一些结核病的案例,在其中,该疾病的病菌由于遗传的原因在幼儿期就已经开始增殖了,因此,即使在最好的条件下患者也难逃厄运。但是,也存在着这样一些案例,在其中并不存在遗传缺陷和禀赋,然而一次致命的传染引发了它。在神经症中也同样如此,对它们而言,事情不会与一般的病理学研究有多么不同。一种坚持禀性的极端理论和一种坚持环境的极端理论同样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