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序言

第二版序言

684  应我可敬的合作者C.E.朗(C.E.Long)医生的要求,我对本书的第二版做了些增补。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增加了新的一章“无意识的概念”。[3]这是我早在1916年给苏黎世分析心理学协会的一篇演讲。它对分析实践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即对自我与心理性非自我间的关系问题提供了一个概要性的俯瞰。同时,对第九章的“无意识过程心理学”[4]做了根本性的修订,此外,我还有机会合并了一篇描述最新研究成果的文章。[5]

685   根据我常用的工作方法,我的描述会尽可能地一般化。我的日常工作实践的习惯是限制自己在一段时间内去研究关于人的材料。这样,我就尽可能一般性地把收集到的材料提炼成一条规则,由这条规则再得出一个观点,然后把该观点应用于我的实践工作中,直到这个观点或者被确证、被修改,或者被抛弃。若它被确证,我会把它作为一个不带经验材料的一般性观点而加以发表。在我的工作实践期间,我只以例子或阐述的形式来引进平时所积累的材料。因此,我请求读者别把我所提供的观点看成完全是我头脑里杜撰出来的。实际上,它们是广泛经验与成熟反思的结果。

686   这些增添的东西将会使第二版的读者能够熟悉苏黎世学派的最新观点。

687   至于本书第一版所遭到的批评,我很高兴地发现我的著作得到了比在德国多得多的英语批评者中的开明批评,在德国,我的著作刚一出版便遭到了沉默的轻视。我尤其要感谢阿格尼丝·萨维尔(Agnes Savill)医生在《医疗压力》(Medical Press)一书中所做的一个格外富于理解的批评。我还要感谢T.W.米切尔医生在《精神研究协会进展》(Proceedings of the Society for Psychical Research)中所做的详尽书评。[6]这位批评家反对我看待因果性的异端观点。他认为,当我质疑心理学中因果观点的惟一有效性时,我就是在进入一个由于其非科学性而变得危险的航向中。我同情他的看法,但在我看来,人类心灵的性质会迫使我们采取目的论的观点。无可争辩的是,以心理学的语言来讲,我们是根据直接性目标或意图的原理一天天地生活与工作的,就像根据因果性原理一样。一个心理理论必须使自身去适应这个事实。直接朝向一个目标的东西不能由一种排他性的因果解释而给予说明,否则的话我们就应当得出在摩莱肖特(Moleschott)的著名格言中所表述的结论:“人就是他所吃的东西。”(Man ist was er isst)我们必须一直记着:因果性只是一种观点。它断言了一系列事件a-b-c-z间的不可避免的、不可变动的关系。既然这种关系是固定的,并且根据因果性观点也必定是必然如此的,那么在逻辑上看起来这个顺序也是可能会逆转的。目的论也是一种观点,它由这样一个系列事件的存在而在经验上得到证实:这个系列事件中的因果联系确实是显而易见的,但该系列事件的意义只有依靠最终结果(最终效果)才能变得是可理解的。日常生活对此提供了最好的例子。如果我们不假定一个形而上学的实体作为第一因的话,那么因果式解释必定是机械论的。比如,若我们采用弗洛伊德的性理论,并赋予生殖腺的功能以第一位的心理重要性,那么大脑就可被看做生殖腺的附属物。如果我们以一种严格的科学方式,将它还原为它的生理基础,并利用它所有模糊的全能性来处理维也纳学派的性活动概念,那么我们将会获得这个第一因;根据这个第一因,精神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或说在根本上就是生殖腺的紧张与松弛。如果我们暂时假定机械论解释是“真”的话,那么这种解释也就是异常无聊的、在范围上严格受限的真实。相似的说法还有,生殖腺如果没有足够的营养就不能起作用,那么推论就是,性活动就是一种营养的辅助性功能。关于这些事情的真实情况可以构成低阶生命形式生物学中的重要一章。

688   但如果我们想要以一种真正心理学的方式来工作的话,我们就应当去知道心理现象的意义。在研究了机车的不同部分是以什么种类的钢材做成的,以及这些钢材是来自于哪些钢铁厂与矿山之后,我们还是并不真正知道关于机车的功能也即其意义的任何事情。不过现代科学所认为的“功能”决不是排他的因果性概念;它特别地是一个目的性的或“目的论”的概念。这是因为,仅仅从因果立场来考虑精神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也同时要从目的性角度来思考它。正如米切尔医生所评论的那样,认为因果决定同时具有一种目的论含义,这是不可能的:那将是一个显而易见的矛盾。不过,认知理论并无必要停留在前康德水平。众所周知,康德非常清楚地表明了,机械论与目的论的观点并不是思想的构成性(客观性)原理——就像对象的性质一样——而是纯粹的规范性(主观性)原理,并且同样地,并不是相互矛盾的。比如,我可以很容易地构想如下的正题与反题:

正题:所有事物都依照机械论法则而存在。

反题:有些事物并不仅仅依照机械论法则而存在。

康德会这样说:理性不能证明这两条原理中的任一条,这是因为,纯粹经验的自然法则不能够先天地给予我们一种关于事件之可能性的限定性原则。

689   实际上,现代物理学已必然地从纯粹机械论的观念转到了能量守恒的目的性概念,这是因为机械论解释只承认可逆过程,而事实上的真相却是,自然过程是不可逆的。这一事实产生出了能量的概念,即趋向释放紧张并由此趋向于一种确定的最终状态。

690   显然地,我是认为这两种观点即因果论观点与目的论观点都是必要的,但我同时会强调,自从康德时代起,若它们被看成是思想的规范性原理而不是自然过程本身的构成性原理,那我们从那时就已经认识到这两种观点并不是相互对立的。

691   说到对这本书的评论,我必须得提到一些在我看来似乎毫不相关的事情。我再一次地被这样一个事实所震惊:某些批评者不能区分作者所提出的理论解释与患者所创造的幻想观念。有一位批评者在讨论“论数梦的意义”这篇文章时弄出了这种混淆。在这篇文章中,对引自《圣经》的引文所做的联想并不是我自己的任意解释,就像每一位专心的读者都会认为的那样,而是一些潜在的材料,它们根本不是来自我的头脑的,而是来自患者的。的确,要看到这种数字的堆积恰恰是与无意识心理功能相对应的,所有数字神秘主义都起源于这种无意识功能,追溯到很早时候的神秘主义,不管是毕达哥拉斯的,还是犹太教神秘哲学的,等等。

692   我感谢我的严肃评论者们;我也乐意在这里表达对哈罗德·F.麦科密克(Harold FMcCormick)夫人的谢意,感谢她在本书成书过程中对我的慷慨帮助。

1917年6月

[1][载于《分析心理学论文集》,康斯坦茨·E.朗(Constance E.Long)医生编,伦敦,1916年;第二版,伦敦,1917年,纽约,1920年。序言很可能是以德文写并由朗医生译的。在这里对它们做了一些微小的修改。——英编者]

[2][第一版的目录以及它们在《文集》中的位置如下:“论所谓神秘现象的心理与病理学”(第一卷);“联想方法”:第一讲未标题目,第二讲的题目是“家庭系统排行”(第二卷),第三讲的题目是“儿童的精神生活”(在第十六卷中,题目是“一个儿童的精神冲突”);“个体化命运中父亲的意义”、“对谣言心理学的一个贡献”,以及“论数梦的意义”(第四卷);“对布鲁尔‘精神分裂否定论,的一个批评”(第三卷);“精神分析”与“论精神分析”(在第四卷中的题目是“关于精神分析”与“精神分析与神经症”);“精神分析中的一些关键问题”(第四卷);“论心理治疗中无意识的重要性”(第三卷);“对心理类型研究的一个贡献”(第六卷);“梦心理学”(在第八卷中的题目是“梦心理学的一般方面”);“心理学的内容”(第三卷);以及“心理学的新道路”(第七卷附录;见第4行及其以下的内容)。——英编者]

[3][这是对“自我与无意识的关系”的初版的翻译。后来在1916年,从德文原文译成法文,其题目为“无意识的结构”。参见《分析心理学的两篇论文》,第121页及其以下及263页及其以下。——英编者]

[4][对“心理学新道路”的修订与扩充版本(起初发表在《瑞士行为与艺术拉舍尔年鉴》,苏黎世,1912。(Raschers Jahrbuch für Schweizer Art und Kunst,Zurich,1912)。1926年,它再一次得到扩充,并以《正常与病态精神生活中的无意识》(Das Unbewusste im normalen und kranken Seelenleben)为题出版。对该文的修订与扩充版本出现在1942年,名为《论无意识心理学》(Über die Psychologie des Unbewussten)。见《分析心理学的两篇论文》,第3页及其以下及243页及其以下。——英编者]

[5][未命名的第二部分,在《文集》第八章“心理学的内容”中。起初以英文写成并以“论心理学理解”(On Psychological Understanding)为名发表于《变态心理学杂志》,波士顿,1915年第四期(Journal of Abnormal Psychology,Boston,Ⅸ,1915)。后来在1914年译成德文并以《心理学的内容》(Der Inhalt der Psychose)的附录发表。见《心理疾病的心理起因》,第179页及其以下(The Psychogenesis of Mental Disease,pp.179ff.)。——英编者]

[6][萨维尔:“精神分析”(Psychoanalysis),1916年;米切尔:1916年。——英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