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比多守恒
258 弗洛伊德教导我们,并且我们也在日常的精神分析实践中看到,在儿童期的早期,作为后来正常性欲的替代,存在着在后来的生活中被称作“性变异”的许多倾向的苗头。我们不得不承认弗洛伊德有权将一个性欲术语运用到这些倾向上。通过力比多概念的引入,我们看到,在成人那里,看起来是正常性欲的源头和起源的那些基本成分丧失了它们的重要性,并被削弱为单纯的潜能。可以这么说,它们的运行原则,它们的生命力,就是力比多。没有力比多,这些成分实际上就什么也不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弗洛伊德使得力比多具有一个明白无误的性欲内涵,也就是类似“性需要”的某种东西。人们通常假设,这个意义上的力比多只在青春期才开始存在。那么,我们该如何解释儿童具有多态-变异性欲,并且力比多激活不只一种而是几种性变异这个事实呢?如果弗洛伊德意义上的力比多只在青春期才开始存在,那么我们就无法解释幼儿早期的性变异——除非将它们看作是与成分理论相一致的“心灵官能”。除了会导致的理论混乱之外,我们还将犯违背方法论公理——即“解释原则不能增加到超出必要的程度”——的错误。
259 除了假设青春期之前和之后的是同样的力比多,别无他法。这样,幼儿的性变异就以与成人的性变异完全一样的方式产生。常识会反对这一点,因为很明显,儿童的性需要不可能与性成熟的人的性需要一样。然而,我们可以在这一点上妥协,并且接受弗洛伊德的说法,即尽管青春期之前和之后的力比多是相同的,但它们的强度是不同的。代替青春期之后强烈的性需要的是,在儿童期将只有一个微弱的性需要,它在强度上逐渐减弱,直到在大约第一年的时候只剩下一点痕迹。从生物学的角度看,我们可以宣称自己赞同这点。但是我们也应该不得不假设,我们在前面的演讲中讨论的广义性欲领域所涵盖的一切东西已经以微缩的形式呈现——包括所有那些精神性欲的情感表现,比如说情感需要、嫉妒,以及许多其他的情感现象——而绝不有损儿童期的神经症。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儿童的这些情感现象根本就没有给人以“微缩”的印象,相反,它们在强度上可以与一个成人的相匹敌。正如经验所表明的,我们也不应当忘记,儿童期的性变异显示往往比成人的更醒目,甚至看起来发展得更完全。在一个表现出类似状态的完全发展的性变异的成人那里,我们可以正确地期待正常的性欲和生物适应的其他许多重要功能的完全消失,就像通常在儿童那里所发生的一样。当一个成人的力比多没有被用于正常功能,我们就可以称他是变异的,对一个儿童我们同样也有理由这样说:因为他尚且不知道正常的性欲功能为何物,所以是多态-变异的。
260 这些考虑暗示,也许力比多的数量一直是同样的,在性成熟期并未发生大量增加。很清楚,这个有些大胆的假设主要依靠能量守恒定律,根据后者,能量的数量保持不变。可以设想,只有当幼儿的力比多的辅助应用逐渐释放到一个确定的性通道并且湮灭于其中时,才达到了成熟的顶峰。目前,我们必须满足于接受这些暗示,因为接下来,我们必须将注意力转向关于幼儿力比多的本性的一个批评。
261 我们的许多批评者不承认,幼儿力比多只是在强度上稍逊,而在本质上与成人力比多具有相同性质。成人的力比多冲动与生殖器功能相关联,儿童的则不然,或者只有一些例外的案例中才如此,这就产生了一个差别,其重要性我们一定不要低估。在我看来,这一反驳是正当的。在未成熟和充分发展的功能之间确实存在着重大差别,就好像在玩笑和认真之间,在用空包弹射击和用真枪实弹射击之间的差别一样。这将给幼儿力比多以常识所要求的无可争辩的无害特征。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用空包弹射击也是射击。我们必须适应这一观念,即性欲真的存在,即使在青春期之前,一直回溯到儿童期早期,我们没有理由不称这种未成熟的性欲的种种表现是性的。
262 这自然没有使下述反对失效,即承认幼儿期性欲以我们描绘的形式存在,然而质疑弗洛伊德把像吮吸这样的早期幼儿现象定义为“性的”权利。我们已经讨论了可能诱使弗洛伊德过度使用性欲术语的原因。我们也提到,吮吸行为如何同样可以从营养功能的角度来设想,在生物学的基础上,实际上这种推论比弗洛伊德的观点具有更多的正当性。有人也许会反对说,这些以及类似的口欲区活动以无可置疑的性欲的面相在后来的生活中再次出现。这仅仅意味着这些活动可以在后来被用于性欲目的,但不能证明它们原来的性欲特征。因此我必须承认,我不能找到从性欲角度看待幼儿期产生快感的行为的依据,反而找到了相反的依据。在我看来——只要我还能够正确地判断这些困难的问题——从性欲的角度看,有必要将人类的生命分为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