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性原则
目的性原则是指在进行评价时必须具有明确的目的。教育评价实际上是一种管理手段,每一次评价就是对教育活动进行的一次调控。教育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达到预定的目标。但是每一次评价一定要有具体目的,不能为评价而评价。目标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具有导向作用。教育是一种有计划、有目的的活动,每一所学校都有自己的总体目标,学校的各个部门和个人根据学校的总目标制定出更为具体的目标。这些目标有长远的、中期的、近期的目标之分。教育评价就是根据评价的目的把实际情况与各种目标相比较,看其达到的程度如何。有的放矢,评价才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