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次量化法
2025年08月11日
二、二次量化法
二次量化法是属加权求和法的一种。具体做法是:(1)对照评价标准,根据每项指标的实际达成状况,评出具有模糊性的定性等级;(2)按评定的等级的相应数量标度,折算成分值,由定性转为定量;(3)再将此分值与各指标的权数相乘,得到每项指标的单项评价分值,完成“二次量化”;(4)再将量化后的各项指标分值相加,就得到了该项指标评价的总评价值。由于这种方法经过两次加权(等级加权和指标加权),因此,从加权次数的角度看,亦可称“双权法”。
二次量化计算公式为:

其中S为评价总值;Xi为各项指标经等级加权量化后的分值;Wi为各项指标的权数。现以某省职业中学办学水平评价中的办学条件评价为例,加以说明,如表5-1:
表5-1 二次量化法实例

上表打√者,为该项实评等级。
以上评定,经计算结果为:
0.18×100+0.12×65+0.2×65+0.3×65+0.12×100+0.08×65
=18+7.8+13+19.5+12+5.2
=75.5
其评定总值75.5 分,可以判断该职业中学的办学条件应为中等偏上。
这种方法,评价者只对各指标评出等级,不必计分。 得分多少, 由专人折算或由计算机完成。各指标权数和各等级的数量标度,都不注在表上,对评价者 “保密”。这样, 可避免评价者了解评价对象评价总评得分,而干扰其判断。权数和等级标度是事先派定的,变量只有一个等级。变量少,客观性增大,评价也较为简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