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十四:北京市小学数学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方案(试行)
附录十四:北京市小学数学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方案(试行)
(1995年9月28日北京市教育局教研字[1995]8号通知颁发)
仅摘录其中的评价指标部分。
四、小学数学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指标
小学数学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指标,由6项评价指标和18个评价要点组成(见表5-1-4)。
小学数学学科课堂教学各项评价指标均设A、B、C、D四个等级,用以区分评价对象达到评价标准要求的程度。
现对A级标准的要求作具体说明:
1.教学目标
确定与实施教学目标,必须在理解与掌握教学大纲年级教学要求的基础上,从班级学生的知识基础、技能状态和智能水平等实际出发,把对单元教学要求转化为本节课的教学目标。
(1)“双基”目标
能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制定符合本班学生实际的、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知识技能教学目标。
(2)培养能力与发展智力
能遵循学生的认识规律,有培养学生数学能力、发展智力的明确要求。
(3)思想道德教育
能结合教学内容,适时适度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2.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要有利于突出基本概念与基本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比较分析与综合、抽象与概括、判断与推理等初步逻辑思维能力。
(4)科学性与系统性
正确理解与掌握概念、性质、公式、解题方法等基础知识;注意揭示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难易适当。
表5-1-4 小学数学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指标

(5)对教材的处理
能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分散难点。
(6)数学思想方法渗透
依据所教教材,适当渗透数学思想方法。
3.教学过程
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力求最佳效果。
(7)教学结构
符合学生认识规律和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密度恰当,时间分配合理。
(8)信息反馈
渠道畅通,反馈及时,处理得当。
(9)练习安排
讲练有机结合,过渡自然,灵活多样,针对性强,实效好。
4.教学方法
(10)方法与手段的选择
注重多种方法有机结合,整体优化;恰当运用教具、学具及电化手段,使操作、语言表达与思维有机结合。
(11)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积极性,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12)思维能力的培养
结合教学内容,在学生获取知识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13)面向全体与因材施教
根据共同要求进行教学,针对学生个别差异进行因材施教,使不同水平的学生都有提高。
5.教学能力
(14)教态与语言
教态亲切、自然;语言准确、简练,富有启发性和逻辑性。
(15)板书与演示
板书工整,布局合理,书写适时;教具演示正确,熟练。
(16)组织与调节
创设良好的学习情境,恰当机敏地处理课堂教学中发生的问题。
6.教学效果
(17)“双基”目标的完成
实现教学要求,学生课业负担得当。
(18)学生智能的发展
学生学得主动,思维活跃,受到思想教育。
等级评定办法:
A级:教师的课堂教学全部达到上述评价标准要求的,评为A级。
B级:基本达到上述标准要求,但有些不足的,评为B级。
C级:从总体看,是在按照评价标准做,但缺点比较明显的,评为C级。
D级:缺点和问题严重,达不到评价标准要求的,评为D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