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累加法

一、累加法

累加法是将各项指标的评价结果进行相加,求出整体综合评价结果的简单方法,常用的累加法有直接累加法和平均值累加法两种。

1.直接累加法。

这种方法是将各项指标评价结果(评价的分值)直接相加,如同将一张考卷中各题的得分相加得到考试总分一样。例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4项评价指标: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课后辅导,评价结果分别为20、39、11、13,则评价的整体综合结果是:20+39+11+13=83(20分)

2.平均值累加法

评价一般都是多人参与,如10个人评价某老师备课,评其优的有4人,良的有5人,一般的有1人(确定各等级分值分别是:优95、良85、一般65、差50),那么某老师的备课的得分为95×4+85×5+65×1+50×0=870。因为是10个人进行评价,求平均分为870÷10=87,即备课得分为87。同样的方法求得讲课89分,批改作业70.5分,课后辅导69分,总得分为87+89+70.5+69=315.5,因为是四项指标评价,总平均分应是315.5÷4=78.875。78.875分处于75~90分的中间,可以评定该教师的教学工作属于“较好”这一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