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管理“十部共管”难以管好,创新政策“十面开花”难以到位
创新体制机制在发改委,科技创新机构、行为、成果及政策管理等在科技厅,创新经费投入在财政厅,创新补贴及税收减免在税务及工商,企业家人才管理在省委,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管理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中小微企业创新及服务引导在经信委,创新教育在教育厅,创新文化宣传在省委宣传部,造成创新管理事权、财权分散配置、多头管理,创新管理中“各管一段、各管一片”明显,“十部共管、谁也不管”,目标标准不统一,管理行为步调不一致,创新效益不好,效率不高。创新成果管理政策、创新人才政策、创新经费管理政策、创新行为补贴政策、创新金融政策、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创新基金政策、创新创业空间政策、创新教育政策、创新宣传举措等十大政策举措“十面开花”,“谁也不管是否落地、谁也不管是否结瓜”。创新管理缺失责任主体,创新规划缺少体制保障、制度支撑和行政监督,计划引导缺少市场杠杆,对民间创新引领性不强;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不配套,政策实施主体畏首畏尾,政策落地难,效果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