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众创空间协同
科技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各类众创空间已超过230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2500多家。目前众创空间、孵化器的主流服务仍然是提供场地,占比为81.2%,同时有28.4%的孵化器为政府主导型,资金主要源于政府。从盈利点来看,租金仍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其次是提供办公服务收取费用以及未来潜在的物业增值。众创空间本身是为创业者提供好的办公、交流乃至开展业务的环境,形成良性互动,有很大的存在价值。不过,面对同质化的激烈竞争和盈利模式的单一,有不少平台陷入难以为继的境地。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湖北必须找到自己的定位和特色模式,未来众创空间的管理,必须走市场竞争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模式。
(1)专业化众创空间
我国产业高速发展,逐渐进入产业细分时代,“大而杂”的众创空间未必能满足创业者与企业所需。发展专业化的众创空间,提供垂直式、专业化服务,深耕细作,做强做精,打造具有品牌标识度的创业服务平台。
科技部于2016年8月印发《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以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发展,紧密对接实体经济。同时,还公布了首批17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名单。
在首批17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名单中,我省有两家入选: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光通信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武汉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光电显示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可以看出,专业化众创空间一般由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牵头建设,聚焦明确的产业细分领域,具备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条件,能够提供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具有专业化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中试生产等研发、生产设备设施和厂房,并提供符合行业特征专业领域的技术、信息、资本、供应链、市场对接服务等。
表8-2 首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名单
——有效聚焦专业细分。专业化众创空间是聚焦细分产业领域,以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宗旨的重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机构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领域和创新创业资源积累,有重点地选择某一产业领域作为主要方向,提供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服务,注重提升专业领域创业项目的产业集聚度;积极提供结合行业特征的科研条件和配套服务。对外开放建设机构自身的科研设备,检测设施,小试、中试平台等科研研发条件,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硬件设施支持;依托建设机构的创新链和产业链资源,强化供应链对接、研发设计、产品推介、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能力。三是不断加强机制体制创新。推动科研院所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研立项机制、融合科研成果转化的科研评价体系,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等政策落实。
——构筑完整的创业孵化链条。鼓励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机构自建孵化器、加速器或与其他孵化器、加速器合作,延伸对创业企业的孵化辅导,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创业辅导、专业孵化、企业加速器等全程企业孵化培育体系,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全程孵化链条;大力促进建设机构业务转型升级和持续创新。加快建立与建设机构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筛选和考核机制,构建互联互通线上平台,通过平台开展建设主体创新任务的众包,实现创新资源统筹与优化配置,推动建设机构原有业务的转型升级和新业务的探索;加快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支持建设机构开展国际化高端链接,与国外技术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创投资本开展积极合作,整合全球资源要素,构筑开放式、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端创新创业资源服务平台。不断吸引海外留学生、研发团队到专业化众创空间创业,在全球范围内集聚精通技术、投资、市场等技能的高端科技服务人才。
——对接产业发展、合理布局。针对众创空间发展区域不平衡、产业对接不足等短板问题,湖北应合理布局众创空间,加快推进众创空间与重点产业的对接,提升众创空间对实体经济领域的贡献度。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建设一批产业众创空间,围绕信息经济万亿级产业集群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重点建设一批专注于垂直行业的产业众创空间,孵化、培育一批符合湖北产业发展定位的创新项目,提升众创空间对产业创新的促进作用。
围绕重大发展平台布局建设一批产业众创空间。结合“创新湖北”建设,合理布局与创新平台主导产业相关联的众创空间,加强对众创空间的信息对接、产业发展指导,提升区域内创新资源要素利用效率,促进众创空间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围绕区县优势产业布局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在区、县(市)布局一批与当地优势产业及未来发展产业相关联的众创空间,加强众创空间创新成果对当地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如在十堰市、荆州市重点布局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领域的众创空间,在“青山—阳逻—鄂州”一带重点建设新材料领域的众创空间,在荆门、仙桃等市重点发展节能环保领域的众创空间等。
(2)企业主导型众创空间
企业主导型孵化器是指基于企业现有先进技术资源,通过技术扶持,衬以企业庞大的产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高效便捷的创新创业服务。该模式孵化器的主导者通常为大型科技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前期不追求初创企业为孵化器带来盈利,而着眼于鼓励企业在其现有先进技术平台上实现突破,实现创新。
——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运行机制。企业主导模式是指企业处于创新活动的主导地位,以产学研协同创新来完成技术创新,转化生产力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协同创新充分显示了取长补短、集思广益的优势,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机制,企业可以获得更丰富的资源,掌握主动权。从最初的研究开发、中试、生产、试销到产品上市,企业的投入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负责项目的筹资、投资活动。产学研合作的三大组织有其共同利益和目标,可联合突破关键技术性难题,使产学研协同创新获得最大成效。在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风险,各参与主体在项目期内应集思广益,提高收益的概率。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本着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有效协同,增强创新能力。研发成功后,创新绩效将直接转化为经济利益,利益分配机制的最终确定应该是各方共同意愿的体现。由此,再通过资源共享,使之产生1+1>2的协同效应。
——以需求为导向的开放技术平台模式。鼓励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和技术创新需求来创办众创空间,使众创空间培育出的新企业、新产品能迅速得到认可、应用和推广。企业为创业者提供的是“开放技术平台+产业资源”,孵化的运作模式与大多数“风险投资”不同,需要“导师”和“训练”。依赖众创空间主导企业强大的资金和平台支持,形成具备创业项目天然“培养皿”的必要条件。企业主导型众创空间目标是未来能为主导企业带来新模式新创意,为上游企业带来新技术。而主导企业在孵化器中亦可寻觅有助于打造未来新型业务模式的潜力股,优先获得创新资源为主导企业实现突破。
另外,大企业很难有创新的机遇,希望以来自员工的、自发的一种创新,来带动整个公司大的创新。通过开放技术平台,不仅可以吸引外部高端人才加入企业,同时也打破了阶层体制,使内部员工有了发挥创意的平台。例如百度公司内部提出了创意征集、资源支持和平台扶持的三步走策略。在内部孵化培育一批新的项目,从而形成平台带动项目,项目促进平台发展的内部创新良性循环。因此,盈利并不是其最终目的,依靠先进的技术招揽人才,发掘创意,形成优质项目流入端口,从“小而精”的创业企业上获取用户流量,获得资源扩大市场占有率才是该类型孵化器的最终目标。
(3)高校主导型众创空间
高校作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人才众多,科研氛围浓厚,具备建设众创空间模式的独特优势。高校是科技创新人才的聚集地,拥有众多学术大师,依托高校的人才优势和科研团队力量为创客空间提供源源不断的补给,在学生技术红利推进众创空间发展的同时,创客空间也为学校培养了大批人才。高校培育和吸纳了众多国家高层次人才、具有创业意愿和创新精神的人才,营造出相互启发、相互支持、相互鼓励的创新创业氛围,为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奠定基础。优越的科研条件和科研队伍、充足的科研经费和科研设备支撑使高校成为创新创业活力发源地。
——搭建创业教育新平台,建立市场化人才培养导向。高校应建立和完善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充分整合利用各类大学科技园、实训基地、实验室、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学生活动中心等,发挥创新创业资源的集聚效应和创新创业活动的规模优势;充分调动政府、社会组织及企业的参与,鼓励高校内部与企业界之间建立创业基地建设与合作机制;支持建立众创服务平台,政府部门服务延伸到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协助审批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协调解决创新创业难题,实现政府职能的“最后一公里”延伸。此外,高校应建立健全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宽带接入和科技文献等资源的开放运行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将学科专业优势和地方资源等紧密结合,着眼于创业精神培养、创业知识传授、创业能力锻炼,实现创业教育的转型发展。
——拓宽知识转化渠道,实现供给和需求双向耦合。依托高校、科研服务机构建立的众创空间服务平台,为高校创客在事业发展中寻求内部与外部支持,减少创业风险;通过聘请国内外的知名创客、专家、企业家担任驻校创客导师,与同学们共同参与创造产品系统的各项工作。加强众创空间与产学研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校企联合实验室的联系,将众创空间与传统的孵化器、创业服务机构进行深度融合,积极推动高校创客的重大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可能性,通过成果转化创造价值。
——充分运用现代互联技术,构建高校创业教育新体系。高校形成多学科互补、打造线上线下互动的园区众创空间,逐步辐射其他高校和地区。高校的辐射带动能力是高校在发展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文化创新等方面对周边区域的示范带动能力。高校要从制度、载体、方法、服务创新等方面着力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新体系,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