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层次区域五链条资源协同

3.推进三层次区域五链条资源协同

(1)知识链

①鼓励文化事业单位开设分支与机构

核心城市的部分文化事业单位由于发展需要,也在寻觅在外地开设分支机构的机会,临近县(市)应该积极主动争取,促进核心城市的教育、医疗和科研单位来当地独立或者合作开设分支机构,快速改善当地的社会经济条件,并让教育、医疗和科研的力量进一步成为其招揽人才和吸引投资的重要推动因素。

②构建“1+N”知识协同创新区域

武汉高校林立,是科教资源和知识创新资源聚集的高地,但武汉作为湖北省会,其科教优势和知识创新资源并未给其他州市带来辐射效应。湖北亟须构建“1+N”知识协同创新区域,紧密联系湖北境内各特色高校,将科教、知识创新资源优势作用于其他市州。

以武汉为中心,由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带头,邀请荆州长江大学、黄石湖北师范学院、十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宜昌三峡大学、襄阳汽车工业学院等院校加入,形成覆盖全省的高校创新研讨平台。采用“研究经费共摊、研究成果共享、研究过程共同学习”的机制,鼓励武汉高校与其他市州高校共同参与研究,合作完成研究项目。一方面,武汉市高校通过合作,减轻研究投入的负担,降低研究风险;另一方面,其他市州高校通过合作,更容易找到正确的研究方向,加快了研究进度,学习了武汉高校相对先进的研究方法。

(2)创新链

构建科技创新在中心城市、成果应用在县域的协作机制。中心城市在科技创新方面具有县域无法比拟的优势条件。中心城市的科技资源丰富、科技研发机构集中、科技研发服务配套比较完善。因此,县域的科技创新可以充分加强与中心城市的联系,借助中心城市在科技创新各类资源集聚方面的优势,“取其精华,为我所用”。在中心城市设立县域企业科技研发中心或基地。强化与中心城市在科技创新方面的联系沟通,充分依托中心城市在科技创新要素方面的集聚优势,争取在中心城市设立全县的科技研发中心或基地,吸引科技研发各类人才和团队向研发中心或基地集聚。可考虑由政府提供房租补贴等形式,推动县域企业将部分科技研发创新活动放在中心城市。而对科技创新研发成果,优先在县域开展成果转化。

支持县域龙头企业建立企业研究院。对于县域而言,由于每个县域都有一到几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不仅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也是相关科技研发人员重点关注的对象。通过在这些龙头企业建立企业研究院,集聚整个企业研发资源,可以为科技研发人员提供科技研发的必备条件,吸引科技研发人才的集聚。通过县域龙头企业科技研发创新活动在全县的扩散,可以提升全县产业的整体创新水平。

(3)产业链

①建设专门的产业承接基地和产业协作飞地

当前,由于核心城市经济规模、人口规模、环境承载能力等已经达到相对饱和甚至过度的程度,土地、租金、劳动力等成本高昂,其部分产业亟须向外部转移。面对国际国内产业格局重塑、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等一系列历史机遇,具有一定条件的县市应该充分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根据自身资源禀赋条件、实际发展情况及发展战略,主动寻求对接,必要时甚至单独专门划出面向核心城市的产业承接园区和产业协作飞地,制定专门的面向核心城市的招商政策和产业承接政策,优化合作机制,打通产业承接渠道,积极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使核心城市的产业转移形成规模,以尽快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

②建立县域经济分类创新体系

科技创新是县域经济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高新技术产业是县域经济创新的重要支撑。大部分的县域经济难以全部承担研发设计、高新产品生产和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的功能,因此,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某种功能作为创新发展的主要功能是非常重要的,且建立县域经济分类创新体系,对于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而言是很有必要的。距离科教资源中心较近、交通方便、生态环境优良的县(市)适合发展研究开发基地;与研发基地和科教资源中心交往便利、土地空间充裕且成本较低的县(市)适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基地;空间区位优越、对外商务交往便利、管理覆盖范围广的县(市)适合发展科技企业总部基地。

③规划国家级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经济带

在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的情况下,每个区域都应该将创新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最主要的推动力,但是,由于创新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发展,需要人才的聚集和思想的交流碰撞,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某种程度规模化的发展,这就需要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布局进行规划。基于当前高新技术发展已经初步形成的格局,在考量各地科教资源的富集程度和未来产业发展空间后,可以先选择其中部分优势突出的地区作为创新经济发展试验区,如:十堰到武汉沿线和荆州到黄冈沿线两条汽车产业带、武汉到襄阳的节能环保产业带。

(4)人才链

引进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主要指聚集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大型企业研发部门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千人计划”“百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通过一系列优惠措施手段发挥这些科研人才在研发、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上的优势,并配合各类省级人才工程发展壮大高层次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放宽创新团队参与成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以项目团队形式开展国际国内高层次学术交流,促进知识学习和共享,为湖北的基础科研实力注入新活力。

培养工程技术人才和战略企业家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战略企业家人才的引进主要集中在企业。通过各种有效手段,使企业培养、引进这两类人才,鼓励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增强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意识。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定期交流、联合开发、共建研发平台等形式的合作,进行重大产品研发、关键技术突破等企业创新活动,以及引进国内外先进培训体系和机制,培养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人才和战略企业家人才。

锻炼一批复合型管理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挖掘和培养以政府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通过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技术评估、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培养一批兼具管理、经济、技术、工程素养的复合型人才;通过中介服务体系市场化、网络化和专业化机制的完善,促进人才流动与共享。最后,通过引导不同方位和不同领域人才的分工与协同,充分释放人力资本中的知识和技术存量,促进知识学习、交流和共享,形成一体化、网络化的创新驱动人才队伍,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积极实施各县市企业领导人员继任计划。注重选拔综合素质好、决策能力强、经营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及时放到市场开拓前沿、困难企业经营、重大工程实施、重大改革推进的关键岗位上担任重任。加强与国际跨国公司、知名院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积极选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到境外培训,有计划地选派优秀人才到境外合资合作企业工作锻炼,提高跨文化沟通能力、多元化团队领导力和跨国经营管理水平。着力加强具备战略思维和国际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为提升企业现代管理水平提供人才保障,实施“经营管理优秀企业家人才工程”,利用3~5年时间重点培养百名优秀企业家。同时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在湖北各县市高校、科研院所推进科技人员分类评价改革试点,建立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将其服务企业发展贡献、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的重要指标。推进各县市民营科技企业、民办非企业科技类社会组织科技人员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资金链

首先,加强对县域内金融机构的引导,特别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应该对县域内民营企业实行差别性、特殊化政策,进一步降低信贷门槛,提供优惠利率。同时,在省市商业银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审贷权限下放到县级支行,提高县级支行服务民营企业能力,以满足县域民营企业发展的需要;完善基本信用制度和评价体系,引导民营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实行企业信用评级制度,还应建立多种资金来源、多种组织形式参与的担保体系,鼓励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注入资金,对中小企业提供有力支持。金融机构也要探索提供新的金融产品,帮助县域民营企业提高理财水平,走出融资难的困境。

其次,创新投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当前政府主导融资主要通过发债、融资租赁、信托基金等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整体债务负担重,债务融资较为混乱,缺乏整体设计、规范和监督机制;地方政府债务不透明、缺乏硬约束;高度依赖土地财政的债务融资模式不可持续。同时,融资平台自身建设与运作不规范。部分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投放方式过于粗放,没有做到审慎管理。因此,必须着眼于现代金融市场工具,通过创新突破传统的单一融资模式,建立以直接融资为主、间接融资为辅的多层次多渠道融资体系。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是扩大资金规模的有效手段,积极挖掘多样化的地方政府融资渠道。探索多样化的融资模式,促进BOT、PPP等项目融资、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金融信托、上市融资的发展。同时鼓励更多的民营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引导金融、担保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小微商贸企业专项贷款扶持工程稳步实施。

再次,打造差异化债券产品生态链。可借鉴成都高新区和国家开发银行于2007年合作推出的“统贷统还”和“壮大贷”“成长贷”等制度化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统贷统还”采取打捆担保的方式,银行不再对单个企业进行审核和调查,简化了审核流程,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壮大贷”信贷产品是指单户企业单笔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000万元,银行和担保机构降低审核标准,反担保物包括订单、应收账款、存货、股权、知识产权、机器设备、工业园区早期土地质押等,可有效解决轻资产企业实物资产抵押物不足的困难。同时,允许企业以“借新还旧”方式续贷,缓解企业转贷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