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双重聚类分析
2025年09月26日
2.双重聚类分析
由于内生功能与创新绩效具有关联性,因此对创新能力的分析可以根据这两个维度进行双重聚类,并在坐标系内标明各省创新能力所处的相对位置关系。
图7-11 回归分析拟合图
将31个省按照内生功能和创新绩效两个标准分别进行聚类,目的是为了明确各省在这两方面的实力。将内生功能和创新绩效划分为四个档次,即优良中差;在聚类时规定聚类的类数为4。
从内生功能角度来看,江苏、北京、广东最强,上海、山东、天津、重庆、浙江为第二类,第三类为安徽、福建、辽宁、湖北等省份。剩下的省全部为第四类。从创新绩效来看,江苏最强,上海、北京、浙江、广东等为第二梯队。湖北、福建、安徽、辽宁、山东、天津、重庆为第三类,其余省份为第四类。由图7-12可知,处于1、3、5、6类的省份内生功能和创新绩效发展较为均衡,但是处于2、4类的省份两种实力发展不协调。总体来看我国大部分省份创新能力发展是均衡的,但整体的实力偏弱。
图7-12 双重聚类分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