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约因素分析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各省的创新整体实力偏弱。全国31个省份中有19个处于“双弱”地位,即内生功能弱、创新绩效弱,只有江苏、北京为“双强”。根据聚类分析结果,结合“五力”评价模型,对各类型的省份进行分析其制约因素:
(1)内生功能强、创新绩效弱的省份。处于第2、4区间的省份属于这种情况。在图中广东、山东处于该区域。以山东为例,山东省的企业创新能力排名第四,其中企业研发排名第三,但其新产品销售排名则跌落到第六。同样在其产业带动能力中产业匹配性排名第四,而产业创新度排名第八。另外,山东省的经济贡献能力和非经济贡献能力均不够理想。综合来看,山东省的企业研发、产业匹配性、科技环境、金融环境等内生功能性指标有较高的效用值、排名均靠前,但是其产业创新度、新产品销售状况以及社会贡献能力均不够理想,使得山东省的整体排名滑落至第六位。因此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成果转化机制。这些省份在企业创新、产业链建设都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因此在投入指标上得分较高,但是这些省份缺乏将这些投入转化为创新能力的机制,没有能完全消化吸收这些创新资源,换句话说,这些省份内生功能的强大大部分依靠资源的大量投入,是一种“虚强”,因此才会出现“内强外弱”的状况。
(2)内生功能弱、创新绩效强的省份。处于第7区间的省份属于这种情况。属于该种状况的省份为天津、重庆两个直辖市。以天津为例,天津的企业创新能力得分较高,其中企业研发排名第三,其社会贡献能力也较强,排名第四,但是从内生功能指标来看,得分均较低,其机制促进能力得分近排名第七,产业带动能力更是跌落至第十二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这些城市均靠大量的投入带动创新能力发展,采取的是依靠资源投入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对内部的结构、要素之间的协同、创新促进机制的建立未能够与之同步配套发展,因此造成这种“虚胖”的状况。
(3)内生功能、创新绩效均弱的省份。处于第5、6区间的就是这种情况。这两个区间的省份较多占到23个之多。这些省份内生功能与创新绩效都较弱。从分析数据来看,部分省份如湖北、湖南,非经济贡献指标、高技术产业产值、工业增加值均排名较低,说明这些省份还是外延式粗放型发展模式,虽然具有一定的创新氛围,如科教实力较强,但这些优势资源过于单一和微弱,未能从根本上驱动整个省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和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部分省份如吉林、内蒙古,内生功能中产业带动能力得分较低,说明其产业链不完善、产业关联性不足,导致产出能力差,这与一些省份只重招商引资数量,忽视产业链建设和产业结构合理化有关;此外,还有一些省份如云南、宁夏等西部省份,无论是内生功能中的资源规模投入类指标还是创新绩效指标得分都比较低,说明这些省份的产业集群缺乏规模,未形成集聚效应,因此导致两类指标得分较低。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从全国范围来看,湖北处于中等偏上的位置。创新环境较好,但是由于机制体制的不完善,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导致湖北未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将优势转化为能力,也未能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
(2)从中部地区来看,湖北在中部六省中已从曾经的领头羊逐渐退居次位,总体创新能力排在安徽省之后。在创新环境、产业创新以及企业创新等湖北的传统优势领域,湖北的优势也逐渐模糊,与其他省的差距也逐渐在缩小和消失。因此,可以从分析结果看出,湖北已经走到了抉择的路口——一方面是继续走资源消耗、粗放发展的老路,在吃老本的同时与其他省的差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大力提升创新能力,依靠现有优势资源,借助国家利好政策高歌猛进,重回中部发展龙头的位置。毫无疑问后者将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