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创新人才培育机制
鼓励高校发挥学科人才优势,建立联合培养、委托培养、订单培养等与企业、产业、区域经济紧密结合的科技人才培养新模式,促进全省科技人才规模扩大、结构优化、层次提升。组建百个创新团队、开展“千人进千企”活动,促进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的紧密融合。依托国家“千人计划”、省“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省“百人计划”、东湖高新区“3551”等重大人才工程,培养、引进一批与我省产业、企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强化科技创新的“人才导向”,省级财政科技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承担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最高可达项目经费的30%。实施“123企业家培育计划”,加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健全企业创新制度,建设企业创新文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