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吸纳参与途径

三、行政吸纳参与途径

行政吸纳参与主要指商会会员在政府政治安排下直接被吸纳到体制中来,政府通过适当的程序举荐商会会员为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让他们直接参与政府政策的制定。“行政吸纳”观点由金耀基先生率先提出,后来逐渐演化成著名的“行政吸纳政治”观点。“行政吸纳政治”的意旨主要指在政治活动中,“社会中的精英或者其代表的政治力量,被吸纳进政府机构,通过这样的 ‘整合精英’行为,从而赋予了统治权力的合法性,同时也体现政府现有的管理效能。”[47]金耀基先生的理论体现了英国和华人精英共治香港理念,以期望香港政府成为“精英构成的共识性政府”,“行政吸纳政治”模式可以使香港政府成为一个充满咨询性的政府。政府面对社会意向能够作出快速反应,从而可以减少社会冲突,在政府和社会之间架起一个桥梁,回应逐渐显露出政策参与意向的民众需求。借鉴行政吸纳理念,商会政策参与存在诸多行政吸纳的特点,政府通过行政吸纳途径引导新出现的力量制度化参与政治生活。

商会组织成员绝大部分是新出现的社会精英,而且大多是经济精英。经济精英需要参与政府政策,以便获取自身利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构、完善,一些私人企业主逐渐成为经济精英,掌控着巨额财富。可是,由于现有参与制度环境的缺失,参与政府政策制定的渠道变得稀缺,经济精英们一直在体制外徘徊。长期的徘徊行为会加剧社会冲突和政局不稳定性因素的产生,吸纳经济精英进入体制内,以便满足经济精英的政策参与需要。

商会和其他行业组织一样,是在不利的背景下成长起来的组织,企业家们需要克服制度的缺失和政治空间的狭小来组建商会,普通的企业家无法做到。于是,商会中的一些精英人物起了关键的作用。学者安顿·斯蒂认为,“在一个制度化缺乏或制度化程度低的社会里,精英之间所形成的非正式的权力网络对于民主化来说特别重要”。[48]温州地区绝大多数商会是由行业内骨干企业发起。行业内精英分子承担商会的主要责任,精英们利用自己庞大的资金、地位及其与政府的正式关系,克服搭便车行为,实现集体行动力量的聚集。其具体表现在:一是精英分子承担大量商会活动经费。比如,温州泵阀商会、温州鞋料商会,商会会长和副会长赞助经费占65%。二是社会认可精英人物的活动,提升商会的合法性。商会精英在帮助会员排忧解难上受到了会员的信赖,也取得了政府的信任,商会由此有了较大的发展空间,商会会员也开始增多,商会的社会影响力也有加大的趋势。三是商会精英自身的素养拓展了商会的制度空间。由于在现有法律和制度空间下行业组织的职能、地位、权限都不是很清楚,商会精英利用自身在体制内巨大的影响力为商会的发展扫清障碍,提升商会承担公共职能的能力。随着商会精英化统治模式的形成,社会会出现许多经济精英诉求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精英人物利用自己的社会影响力冲击政府的权力架构,并获取自己想要的利益。

由此,行政吸纳政策参与是商会容易选择的参与途径。其实,对于新势力通过行政吸纳的途径参与政治生活的现象,在中国早已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对于曾经为革命作出巨大贡献的民族资本家、民主党派人士等进行政治上安排,吸纳他们进入政治体系。1995年12月,在一份文件中政府规定今后要把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安排在人大、政协和政府机关中工作,给出一定的名额。对那些有一定能力和影响较大的代表人物安排合适的工作给他们。[49]学者苏黛瑞认为,位于顶端执政党和国家要采取笼络、防范、吸纳的机制来面对新社会精英和经济精英的崛起,利用一些组织,如商会、单位制度等对崛起的阶级进行同化。[50]社会主义国家早已存在利用笼络来描述中间组织作用的论述。中间组织是用来联系国家和社会的通道,尤其在经济精英采取行动之前,经济精英会试图去吸纳中间组织。对私营企业家的吸纳和技术精英的包容以及创建各种组织,包括商会等都是政党笼络的体现。[51]显然,政府吸纳新精英分子的行为由来已久。行政吸纳是自上而下、由国家主导的一种分配模式,“是一个人式的、合法的、制度内和决策层次的政策参与”。[52]作为一种行政吸纳政策参与途径,主要是经过有关部门的推荐,或者经过基层选举商会中的私人企业主成为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让代表们参与各类政治活动。商会成员大多是社会经济精英分子,通过行政吸纳途径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通过表3-2可以看到,在各级人大和政协中,64个商会组织被行政吸纳到政府的代表人数有421名。因此,在现有的参与体制改动不大的情况下,利用行政吸纳方式吸取社会经济精英积极地参与到政策制定中来,对缓解新生力量由于受现有的政策参与途径缺失而导致参与内爆现象的产生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