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服装商会政策参与的民主意蕴
从考察温州服装商会发展的历程、职能、作用等看,温州服装商会几乎和其他商会经历一样的历程。温州服装商会在现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影响下也陷入发展的困境,其政策参与的政治学意蕴到底有多大呢?
1.温州服装商会政策参与
随着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动,温州服装商会在组建过程、设计章程等方面都有政策参与行为。
第一,从政策参与途径上看,服装商会参与的途径主要有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参与人大政协和设立地方党组织等。服装商会在建立以后积极地为本商会成员开展经济服务,努力地实现商会建立的宗旨:“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为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服装行业信誉。”[83]在推进温州服装行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商会开始替政府调研,最后也参与制定本行业相关规划和政策。199 6年,服装商会开始建立,从那时起至今国家与社会关系在整体上没有太多的改观。在政府主导下,处于边缘化的商会组织为了获取自己的合法性,积极与政府合作,开展政策参与活动。在公共政策参与方面,温州服装商会也积极地参与公共活动,如,2000年温州服装商会承办“温州服装发展战略研讨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齐聚温州,共商温州服装发展战略。会议讨论的成果后来许多被政府采纳,比如,构建温州服装名城等建议就是在此次会议上被提出了;温州服装商会主动和政府合作,设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承担政府职能,促进行业质量提升。2001年,在《温州服装产业“十五”发展计划》中,政府出面先后召集有关部门和商会领导开会,经过反复的研讨,商会提出了详细的计划和思路,后来被写入政府关于服装工作计划之中。服装商会参与公共事务逐渐成为常态化的行为。在人大、政协的政策参与方面,温州商会主要成员也积极地加入行列当中。在历届人大和政协代表中,温州服装商会会长,如陈敏、吴志泽等著名温州服装企业界领军人物几乎都是温州人大或者政协委员。有些人甚至还当选了全国人大代表。比如,2002年森马服饰集团董事长邱光和被选为十二届人大代表。代表们在两会期间多次向政府建议,提出“穿在温州”、打响温州服装品牌等一系列政策建议。温州市政府采纳了建议,积极地采取措施支持商会自律性管理,实施了一些利于温州服装业发展的措施,最终把服装行业的影响力和服装行业的产值大幅度提升。在组建党支部方面,温州服装商会是温州商会中最早组建的组织。尽管中间有些曲折,但到现在,温州服装商会党组织建设在温州商会中已成为最有影响力的一个。2012年前后,服装商会党组织已经连续两届获得了“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部分党员还获得“优秀党员”称号。尽管党组织的建设可能会加大政府对商会的控制,但也可以成为商会政策参与的途径,人们在党组织生活中获取政策参与的合法性资本,“制度化”的意合可以换取一些政治空间。
第二,从政策参与动机上看,温州服装商会参与动机主要表现出政治合法性的获取和经济利益的需求。温州服装商会建成至今,温州服装商会一直是在一个政府强力控制的政治生态环境中。温州服装商会是体制外生成的民间组织,因此在社会治理方面,可能会获得政府的宽容;但在政治层面上,商会恐怕短期内很难有个较大的权力空间。由此,服装商会一开始为了自己政治环境的改善,力图使自己变得政治合法性十足。服装商会章程旗帜鲜明写道:“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循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84]商会在政治上通过书面来表达忠诚行为,为服装商会合法性的获得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为商会政策参与提供一个政治渠道。 自从党组织要求在私人企业中建立党支部,1998年服装商会率先建立支部,积极迎合政治层面的呼唤,为商会能够进行政策参与和其他功能的开展赢得了资源依赖。在以后工作的开展中,温州服装商会也积极地用政策参与获取生存合法性,商会章程明确规定“贯彻党的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85],做企业和政府的桥梁似乎是服装商会必须要贯彻执行的核心要素。由此可见,服装商会政策参与的动机是为了获取合法性。当然,取得合法性是否就是商会的终极目标?这当然不是。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一切活动都跟利益有关。[86]服装商会政策参与合法性的取得最终的归宿要回到经济动机上面。从服装商会章程中,其开篇主题就是为了行业集体利益服务,人们设立商会的目的是“为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提高温州服装行业的信誉,推进温州服装行业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温州做出贡献”。[87]从温州服装商会实际工作中看,服装商会提出的议案大多关注自身行业工作问题。在2000年“服装名城”的提案中、2001年《服装行业十五规划》的提案中以及2013年构建“中国纺织服装品牌中心”、“温州电商服务中心”和“境外营销平台”等议案中,服装商会几乎都是关注自己行业经济发展的问题。由此可以认为,商会成立的宗旨是为了会员企业的发展提供行业规划、发展战略等。
2.温州服装商会政策参与民主意蕴
温州服装商会政策参与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个,从政策参与的民主意义上看,服装商会政策参与体现了一定的民主价值意蕴。
第一,温州服装商会的组建展示了自主治理性。服装商会从开始组建时遵循自愿的原则,加入商会的企业有自愿去留的权利,商会不能强迫它们的去留。 自愿性表现了自主性和平等性的特点。其实,商会中的企业几乎都是民营经济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渐趋成熟过程中培养了独立性和自主性。在1997年国家经贸委下发的《关于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行业试点的方案》文件中,温州成为试点之一。在温州政府“无为而治”的管理模式下,服装商会很快取得了法人地位,在商会与政府的关系上服装商会也取得了独立性;再加上商会的组建呈现了自主性特点,具有独立精神的民营企业显示了良好的民主治理能力。服装商会是第一个实行差额选举的商会,领导人的选举依照协商方式通过直接民主产生,表明了温州服装商会民主自主机制从一开始比其他商会显得更加成熟和完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温州服装商会逐渐建立了合理的权力结构分布,各个层级之间权力的界定比较清晰,商会是一个会议制度健全的自治性组织。服装商会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会长办公会议等权力结构。其中会员大会权力最大,理事会是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一个常设机构。商会权力机构分配清晰,形成了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分配方式。商会权力配置和商会会员自身平等性结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自主权力分配结构。在权力分配中,商会通过制度设计,并且对违反游戏规则的人加以惩罚,在“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 自我协调、 自我约束及 自我教育”中增进彼此的协作和信任,从而达成了商会自我治理管理模式。
第二,温州服装商会具备自主力量和行政资源依赖弱化特点。温州服装商会经费来源于自筹,从而摆脱了政府对商会的控制。一般商会的组建都缺乏经费,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不得不接受政府的管辖和领导;而温州商会组建的经费基本上可以实现自足。商会的经费来源:一是会费。每个加入会员的企业定期缴纳一定会费,数额是800元,每年会费收入数额都基本上超过30万元以上;二是理事会单位资助。商会要求理事会会员企业每年缴纳不低于2000元费用。理事会会员的资助占整个会费的61.3%;三是其他服务获得收入,如培训、广告、办杂志等。这些费用加起足够商会的办公费用。服装商会资源费用的来源表明,商会依赖政府资源所占的比重比较低,从经济上已经摆脱了政府的掌控,商会自主性得到增强。同时,服装商会主动脱离政府机关,成立顾问委员会替代政府顾问团,也增加了自主力量。服装商会从开始成立时,为了增加政治合法性主动邀请一些官员到商会担任要职或者名誉顾问,如当时政协主席蒋云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思爱、温州市副市长冒康夫等人。服装商会对行政资源的依赖性折射了政府控制社团组织或者商会的程度,商会缺乏独立自主性。2003年6月,服装商会单独设立一个顾问团,使商会逐渐摆脱了政府顾问团。制度的创新进一步促使服装商会更加走向自主,商会自主力量得到增强,并逐渐走向自治。 自我管理体现了服装商会自身力量的强大,在参与政府事务中,商会的独立性如果增强,就增加了商会政策参与的主动性,也增强了约束政府的力量。
第三,温州服装商会政策参与具备民主意蕴。温州服装商会依据自己独特的民间性通过逐步的发展,体现了政治学层面的意蕴。首先,服装商会存在自主性。温州服装商会频繁地参与政府服装行业规划和管理体现了商会组织自主性的增强。行业组织是社会治理力量,为了防止“利维坦”贻害社会主体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必须增强社会主体的监督能力。温州服装商会依靠组织的自主性和能力在与政府的博弈中获取一定的权力空间,应该来说,改善了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增加了社会自由空间。一旦增强社会主体的自主能力,那就会逐渐重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并进而推动社会民主和政治民主的协同发展。
第四,服装商会提升了会员民主技能。温州服装商会通过治理机制训练会员民主思维和民主技能。服装商会从一开始就秉承了“五个自愿”原则,到现在已经形成了系统的权力分配和选举程序。企业把在市场中独立、 自主、平等的经济观念带到了组织内部生活中来,对于企业主自身来说,是一个民主思想的洗礼过程。中国社会是“臣民”较多的社会,民众缺乏公民精神,这导致公民或者行业组织很难形成对国家或者政府的参与,由此形成不了权力制约机制。所以,有了服装商会这样的民主训练场域,对富有的阶层来说,提升自身政策参与的能力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第五,温州服装商会与政府关系的转变体现了社会力量的成长。温州服装商会与政府的关系从商会建立到现在,经历了从“关系性意合”到“准制度化”合作的转变,体现了未来“政府——市场——社会”的局面。温州服装商会充满了自主治理的特点,但温州服装商会也在和政府进行积极的合作,在连接政府与社会之间架起了桥梁。这种连接体现了商会对政府权力的分享和社会空间的拓展,增加了商会自身的合法性。“自治的NGO比缺少自治的NGO能够更好地进一步增强已有的独立性,并强化与政府互相作用中已产生的影响。”[88]温州服装商会怎么能够获取合法性?商会选择通过“关系性合意”到准制度化的转变路径。在服装商会组建时,商会会员、影响力和财力都相对微小,为了获取政府的支持,采取了在领导层吸纳政府官员作为领导或者顾问团的工作方式,从而使商会和政府在博弈中建立了“关系性合意”。可是,随着自身实力的壮大,温州服装商会和政府的关系就逐渐走向了“制度化合作”。其表现在[89]:多元沟通渠道和制度化的形成、单向沟通向双向沟通的转变、分享政府公共权力等。由于服装商会具有现实的作用,政府对其态度也逐渐从轻视或者控制服装商会转变为重视、放松管理,这为服装商会提供了一个制度化合作的通道。商会和政府关系的转变标志着商会逐渐成为社会中权力治理主体之一。在分享社会权力时,商会成为权力的主体,已经不是政府准机构,而是社会中独立的组织和权力的核心。由于社会力量增长的标志之一就是行业组织独立、 自主等特点的形成,缺乏具有自主性组织的出现就没有自主社会的结构性存在。温州服装商会一旦与政府形成制度化合作,进而推动了社会力量的结构性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