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雷

二、防雷

钢制储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小于两处。储罐接地良好,可以降低雷击点的电位、反击电位和跨步电压。

储存易燃油品的储罐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有阻火器的地上卧式储罐的壁厚和地上固定顶钢制储罐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装设避雷针,是足够安全的;铝顶储罐和顶板厚度小于4mm的钢制储罐,为防止直击雷电击穿储罐钢板引起事故,应装设避雷针(网)。避雷针(网)应保护整个储罐。

2)浮顶储罐或内浮顶储罐不应装设避雷针,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2根导线做电气连接。浮顶储罐连接导线应选用横截面不小于25mm3的软铜复绞线。对于内浮顶储罐,钢质浮盘储罐连接导线应选用横截面不小于16mm3的软铜复绞线;铝质浮盘储罐连接导线应选用直径不小于1.8mm的不锈钢钢丝绳。

3)覆土储罐的罐体及罐室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易燃油品泵房(棚)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泵房(棚)属爆炸和潜在危险场所,应装设壁垒带(网)防直击雷。避雷带(网)的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网格不应大于10m×10m或12m×8m。网格是为均匀分流,降低反击电压,将雷电流顺利导入大地。

2)若雷电直接击在金属管道及电缆金属外皮或架空槽上,或其附近发生雷击,都会在其上产生雷电过电压。因此,进出油泵房(棚)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或架空电缆金属槽,在泵房(棚)外侧应作1处接地,使雷电流在其外侧就导入大地,减少过电压进入泵站(棚)内。接地装置应与保护接地装置及防感接地装置合用,用以均等电位,防止反击雷电火花产生。

装卸易燃油品的鹤管和油品装卸栈桥(站台)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露天装卸油作业的,由于雷雨天不应也不能进行装卸油作业,爆炸危险区域不存在,因此可不装设避雷针(带)。

2)在棚内进行装卸油作业的,雷雨天也可能要进行作业,这样就存在爆炸危险区,所以应装设避雷针(带)。避雷针(带)的保护范围应为爆炸危险1区。

3)进入油品装卸区的输油管道在进入点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接地的目的是将沿管道传输过来的雷电流导入大地中,减少作业区雷电流的侵入,防止反击雷电火花。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输油管道,应采取下列防雷措施:

1)输油管道的法兰连接处应跨接。法兰盘跨接的主要原因是防止在法兰连接处发生雷击火花。当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2)平行敷设于地上或管沟的金属管道,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用金属线跨接,跨界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管道交叉点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接点应用金属线跨接。管道跨接的目的是防止在管道之间产生雷电反击火花,跨接后使管道之间形成等电位,反击火花就不会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