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提升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

三、有利于提升教师的社会服务能力

校企双方经常互派人员轮岗实训,企业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校为师生讲学,有利于提高师生的实践操作水平。高校派教师下企业锻炼,在企业生产一线,教师实践能力能够得到比较大的提高。研究、探讨校企合作促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一项重要的攻坚任务,需要深挖现存的问题,运用理论分析其原因,并将其放在国家宏观层面来思考解决的思路和办法。我国职业教育的主体是职业学校,主要由教育部门统筹管理,但教育部或者任何单一部门都无法有效地解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跨部门、跨领域问题。2009年,《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法规,为明确职业院校、企业和政府部门职责,预防学生在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事故,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等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宁波地区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促进校企合作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是完善我国地方校企合作法规的重要标志。职业教育实行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不仅是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基本做法,而且符合我国关于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基本教育方针,为加快制定国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法规提供了宏观性的思想框架。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吸收地方创新经验。许多地方对校企合作的认识水平程度不断提升,认识到人才培养合作项目的收益与产品研发等合作项目的收益相比,回报较低而投入较大。高校教师所接触的理论知识较多,但实践方面的技能比较缺乏,大部分高校教师都没有太多的项目经验,通过产教深度融合可以提升师资水平。教师在企业真枪实干,掌握了好的技能后,再结合自身丰富的理论知识,就可以提出有创新性的想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正是基于此,需要国家统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进行顶层设计。国家从教育、经济和劳动三方面建立法律性框架。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经济建设依靠教育以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规定,对于促进校企合作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其条款大多是宏观性规定,相距建立良好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国家应从教育、经济、劳动三个领域修改现有法律和新增相关的法律,为加快建立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制度提供宏观性的法律框架。调查显示,企业所能为职业学校提供的资源中,提供实训设备、为学校提供资金等被排在末位,因而,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需要政府优惠、补偿政策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