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产教融合法规支持系统建立
2025年08月10日
第二节 高校产教融合法规支持系统建立
我国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还不够完善,虽然国家已经开发出如《职业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其他法律和法规,但总的来说高校仍然得不到法律保护。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这只是一个由政府制定的规范职业教育的法律,并于1991年颁布了《国务院决定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于2010年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包括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和法规大致超过15项,而针对高校产教融合方面几乎没有颁布的法律和法规。1999年至今,我们国家进入全面发展大众教育阶段,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目标逐步建立培训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型人才。产教融合已成为高校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的水平的关键环节,然而,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配套的政策文件仍然一片空白。职业院校需要某种支持时只能参考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和法规和政策。研究现有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可以得出:大部分属于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规定缺少;规定性较多,实际可操作性措施太少;教育部门文件较多,其他政府部门和合作企业的文件较少。国外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一套严谨的、可操作的法律和法规,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