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产教融合育人模式的整体性构建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产教融合育人模式的整体性构建

产教融合是高职教育育人过程的本质体现,也是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和根本,它涉及指导思想、配套政策、文化融合、课程建设、师资提升等多个领域和内容,需要建立一套较为完善与规范的体系来实现。树立“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指导思想,需要政府建立配套性政策、法律体系。“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在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及“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职业教育方针基础上的一种创新,这种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了以学校、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模式,通过动手能力以及实践性的加强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就业,从而实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变。在法律和法规方面,政府应该提供和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法律和法规,通过完善的法律和法规体系来提供其发展的保障。其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缺乏对校企合作等领域的详细规定,现有规定过于原则化和模糊化。所以,以此法为例应该在其中构建对企业、行业、职业院校等各个主体中的权利与义务,除了对不履行相关义务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之外还要通过法律和法规来制定相关的税收减免等鼓励性政策,通过规范规定来提高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职业教育观念的体现。所以,在此过程中学校应该认识到“面向社会、着眼未来、服务经济”的办学宗旨,在人才培养中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将市场的短周期性与人才培养的长远性有机地统一起来;企业也应该明确地认识到对高职教育的支持与配合是企业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实习学生的潜在价值,从而使二者在科学认识的基础上推进“产教融合”的深化。高职教育“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一定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密切相关的,这种现代化、生态化的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教育、企业、行业的配合与支持,这也是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的水平与教育教学水平以及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政府应该继续不断加大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与法律的配套来支持其向前发展。现今政府虽然关于管理机制、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指导政策,但是这方面的力度仍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其中在政策的导向作用方面也应该进一步的深化。在具体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该开设产业与优秀企业文化的基础课,通过这样的文化渗透来更好地实现产教融合中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另外,在课程教学、学科发展等方面也要渗透产业文化,尤其是在具体的产教融合过程中让学生切实以员工的身份来接受和认同企业的规章制度,不断感受企业版的工业文化。学校可以通过结合专业特点在产教融合过程中使学生与职工共同参与社团以及文体活动等,来使二者的文化得以有机的结合。在校企合作的基地建设过程中也要十分注重将精神文化中的工作价值观深入其中,将产业文化育人实践贯穿于育人的各个环节,不断形成师生的文化自觉。

另外,政府也应该通过对区域经济、教育、文化等领域的调查来因地制宜地出台产教融合的具体性实施措施与意见,通过此类实施办法、促进条例等来进一步助推产教融合的高速和高质量发展。实现“产教融合”中的文化融合,通过事务机构的建立来进行统筹规划。在进行产教融合过程中应该牢牢把握住文化的价值观主线,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优秀文化的因子的融合来助推产教融合中文化的生成。首先,需要通过产业企业文化进校园、教材、课堂来搭建合作文化载体,提升高校师生的产业文化素养。

“产教融合”的事务性机构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在企业、学校以及行业之间往往缺乏有效的协调与沟通机制,这导致学校教育标准和企业的人才定位不对接,出现学校关门办学等问题。所以,应该切实建立“产教融合”的事务机构,在此过程中要十分重视行业作为重要元素的加入。通过制度设计与机制建设来建立权威性的事务机构,其可以与行业机构共同来统筹规划产教融合中的具体合作事宜,从而实现政府主导与行业引导的主体框架机制的健康运行,进一步推进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作用。此机构的建立也有利于企业树立高层次的企业价值观,在与高校的合作中完成人才培养的任务,并且也能够解决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与纠纷。校企双方共同开发与实施优质骨干课程和教师一体化培养,构建产教融合的水平保护机制与评价体系。作为学科发展重要基础的课程建设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在产教融合过程中的课程开发要充分发挥高校和企业的共同作用来实现实践性课程的有效实施。围绕实际,通过岗位职业活动中的各种项目、工作任务等来设置实训实习项目,按照职业能力培养以及职业岗位要求整合课程内容,实现技术基础知识、素质培养、工作时间、专业能力训练以及职业培训有机统一的系统化课程体系,实现“教、学、做”的有机统一。

作为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者与实施者——专业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产教融合的有效实施。在师资建设方面,要通过“一体化”教师培养来改变高校教师的初始学术性倾向,提高教师的实践与职业技能培养的能力。在课程的开发过程中适应本区域的经济发展需要,在课程标准的制定中应该充分吸收企业一线的优秀管理人员的建议,建立突出职业岗位核心能力、融入职业资格考试以及职业素养的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功能方面要将传统单纯强调技能与知识的思路转向同时注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学习的过程与方法的思路。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教师企业实习、教师专业培训等形式来提高教师岗位技能,并逐渐了解现今企业的技术发展。另外,“双向挂职”机制在教师的专业素质发展中也至关重要,要逐步建立并完善高校教师定期到企业挂职顶岗的制度,与此同时,企业的专业人员也应该来校任教,使企业的技术骨干与专家在产教融合中指导学生的实习和实训。在产教融合的过程中高校也应该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的用人需求等来建立健全与产教融合相适应的产教融合的水平保护机制与评价体系。这种产教融合的水平保护机制与评价体系应该紧密结合学校与行业、企业,由校内到校外延伸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教学产教融合的水平监控与反馈机制。在此过程中应该牢牢把握国家的职业标准和具体的专项的工作任务及具体专项的工作过程,实现学校、企业与行业之间的统筹,使学校所培养的人才与行业、企业需求相对接,以行业与企业的满意度为重要指标,从而建立科学有效的产教融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