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产教融合财税支持系统建立
我国产教融合发展的主要障碍是缺乏财税的支持。为了促进产教融合的顺利开展,我国各级政府除了设立专项资金之外,还应颁布税收减免政策,设立产教融合贷款及创新资金,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等,从而促进产教融合的长久发展。目前,产教融发展较好的国家通常选择减少直接拨款比例,增加财税、金融方面的间接资金来支持产教融。其经济优惠政策包含税收减免政策和资金优惠政策。资金优惠政策的主要途径是建立风险投资基金、设立专项贷款制度、实行资金保障和发行股票、债券筹资等。税收减免政策主要包括减免新产品税和科学技术投资等。除此之外,加速生产资料折旧也是许多国家制造业通常采用的刺激企业投资创新发展的办法,其实质是提供无息贷款给企业,即利用减税的方式来回收成本,同时将节省的资金用于新的投资项目。德国基本法明确规定将从国内生产总值中拿出一部分,来保障产教融合资金的周转。澳大利亚政府参与融合,对接受学徒的公司提供资金援助,扩大了资金支持渠道,使企业生产和教育更好地融合。不仅国家将大力为企业筹措资金,企业也积极地提供资助。国外有些国家做出相关规定,企业要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然后再由政府统一发放。多渠道的资金来源使发达国家产教融合经费来源的保障能力增强。韩国的科技技术创新体系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组成。韩国政府制定了大量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技术创新,并为了促进技术发展,逐渐扩大科研技术渠道。比如,允许将企业利润的20%作为研发投资,并且保证在前两年,可以将此资金作为损失处理。为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率,改革政府的科学研究体系,把研究所从政府部门分离开来。为了加速工业技术创新的步伐,研究所逐步私有化,政府支持的项目资金逐渐减少。政府鼓励一些实力较强的企业建立自己的研究机构,对应交税款可以给予适当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