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参考资料

三、政府参考资料

调查报告也经常被递交给政府相关部门,供政府部门做决策参考。政府相关部门也经常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社会调查,并获取社会调查报告。总体上来看,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报告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做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如政府内参。学者们经常将社会调查的结果直接以内参的形式提交到政府部门的各级领导的案头上。当调查报告以内参形式呈现的时候会对调查报告有较为严格的字数限制,一般在3000字左右,因此必须在很有限的篇幅内,用简单的文字将调查的主要发现表述清楚。另一类是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如在政府部门主编的蓝皮书上,经常会出现大量的社会调查结果,对于这类调查报告则没有太严格的字数规定,篇幅也可以较长。

作为政府参考资料的调查报告的特点是:第一,除了提出问题外,对策建议部分往往是调查报告的重点部分。与面对大众的调查报告和学术性调查报告不同的是,作为政府参考资料的调查报告不仅要提出问题,更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即对策建议。这就要求调查报告的作者对政府的工作有足够的了解;否则就难以提出有效对策,调查报告作为政府参考资料的作用就大大下降。第二,文字表达要简单易读,重点要突出,结论要明确。例如,可以多用图表增强可读性,也可以对某些描述重点内容的文字进行加粗,以方便阅读者直接找到相关内容。第三,尽量以公文的行文风格进行写作。由于学术论文的表达与公文表达有较大的区别,学者们在为政府部门写参考资料时需要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