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九难

六十九难

曰:经言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何谓也?

然: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1],当先补之,然后泻之[2]。不实不虚,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生病[3],不中他邪[4]也,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

【译文】

问:医经中说,虚证应当用补法,实证应当用泻法,并非明显的实证或虚证的,依据所病经脉取穴即可,该如何理解呢?

答:生我者母,我生者子。根据五行学说“母能令子虚,子能令母实”的理论,对某一脏(经)的虚证,应用补其母脏(经)或母穴的方法治疗;实证则应用泻其子脏(经)或子穴的方法治疗。并非明显的实证或虚证的是本经原发病,并非由于受他经虚实病变影响而致疾患,这个时候依据所病经脉取穴即可。

【按语】

本难从人体各经络之间的关系及五行角度论述了虚实补泻的道理。“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的针刺原则亦多次见于《内经》,均是指治疗虚实证应用补泻法。在具体应用上,除了针刺手法上的补泻法外,本难又结合五行相生规律,提出了“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的子母补泻法。子母补泻法又可分为本经子母补泻法和异经子母补泻法。如本经子母补泻法,肺经气虚,补本经输穴太渊(土),肺经气实,泻本经合穴尺泽(水);又如异经子母补泻法,肺经气虚,补其母经母穴,即脾经输穴太白,肺经气实,泻其子经子穴,即肾经合穴阴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