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和使命(第十~十一条)
2025年09月26日
(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和使命(第十~十一条)
在第十条里,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了新、旧唯物主义不同的社会基础,他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旧唯物主义的基础是资本主义社会,即“市民社会”。因为旧唯物主义特别是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和19世纪的费尔巴哈哲学,都是资产阶级的世界观,反映和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是在批判封建制度的意识形态——宗教神学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新唯物主义的基础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人类社会”是指消灭了阶级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把共产主义社会以前存在着阶级对抗的社会,称作“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13],而消灭了阶级对抗,社会才能成为真正的“人类社会”。“社会的人类”是指在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类,恩格斯在整理发表马克思的《提纲》时,将“社会的人类”修改为“社会化的人类”,意在说明共产主义社会的人不再有阶级性,但仍然是在实践中形成有机社会关系的人。所以新唯物主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是为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充分发展服务的。
在说明了新唯物主义的社会基础及其性质以后,马克思在第十一条中揭示了新唯物主义的历史使命。他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就是说,其一,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们的共同弱点是脱离实践,他们只是用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去解释现存世界。其二,新唯物主义的哲学从新的实践观出发,把自己的历史使命归结为用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人们去改变现存世界,将理想转化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