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论》与《矛盾论》的内在统一性
1.“两论”的批判目标是统一的:教条主义
1937年4月起,毛泽东应抗日军政大学的邀请为干部和学员讲授哲学,至“七七事变”为止,每周二、四上午讲课,三个半月共讲课100多小时。其中,《实践论》是该提纲第二章“辩证唯物论”的第11节。《矛盾论》是该提纲第三章“唯物辩证法”的第1节“矛盾统一法则”。出版毛泽东选集时,特意在《实践论》题目下加了一个注:在我们党内,曾经有一部分教条主义的同志长期拒绝中国革命的经验,否认“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这个真理,而只生吞活剥马克思主义书籍中的只言片语,去吓唬人们。还有另一部分经验主义的同志长期拘守于自身的片断经验,不了解理论对于革命实践的重要性,看不见革命的全局,虽然也是辛苦地——但却是盲目地在工作。这两类同志的错误思想,特别是教条主义思想,曾经在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四年使得中国革命受了极大的损失,而教条主义者却是披着马列主义的外衣迷惑了广大的同志。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是为着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而写的。因为重点是揭露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这种主观主义,故题为“实践论”。毛泽东同志曾以这篇论文的观点在延安的抗日大学作过讲演。发表《矛盾论》时,也在题目下面加了一个注:这篇哲学论文,是毛泽东同志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同一目的,即为了克服党内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而写,曾在延安的抗日军事政治大学作过讲演。在收入《毛泽东选集》的时候,作者做了部分的补充、删节和修改。总结来说,《实践论》通过揭示实践第一的观点,解决了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问题。从认识论上批判了教条主义,为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定了理论基础。《矛盾论》围绕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强调了矛盾分析的方法。从方法论上批判了教条主义。
2.“两论”的共同本质是统一的:实践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重要贡献,是把实践引入哲学,用实践来统一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离开人的感性实践,因此无法理解主体与客体、人与环境、思维与存在的具体统一。毛泽东先写《实践论》,后写《矛盾论》,已经表明了毛泽东在20世纪30年代已经把握到“实践”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性,“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9]《实践论》承认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就必然承认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世界观。坚持唯物主义世界观,在实践中了解自然规律、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形成关于主客体关系的系统认识,即辩证法的认识。因此,唯物论和辩证法在实践基础上达到了科学的统一,在人类认识史上带来一场思想革命。同时,只有在实践基础上实现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才能获得真理。《实践论》指出,“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思想合于客观外界,即合于外界的客观规律性,既是实践成功的要求,又是辩证法的要求。人们的思想是客观矛盾的反映,这是唯物论的原则;而要反映矛盾运动、变化发展,这又是辩证法的要求;两者相结合,才能获得真理性认识,这又是一个实践的过程。认识始于实践,在世界观和方法论统一中获得真理,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这是科学认识的过程,也是唯物辩证法思想形成的过程。
3.“两论”的运动公式是统一的:辩证否定式的螺旋式上升
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公式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唯物辩证法的运动公式是:从特殊性中发现普遍性,从个别中发现一般,再把普遍性应用于观察特殊性中,从共性中发现个性。党的群众路线的运动公式是:“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10]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以及群众路线相统一的辩证否定式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在最高层次上又统一于物质与精神的辩证运动过程。物质是第一位的,精神是第二位的,精神来源于物质,是对物质的反映,同时,精神也能反作用与物质,发现和改造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