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偏离的原因

(二)偏离的原因

1.根本原因

社会主义建设偏离《论十大关系》的根本原因是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问题,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两个根本性的问题认识不清晰、出现了偏差。

邓小平曾说:“什么是社会主义,过去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21]这种认识的不清醒表现在没有完全摆脱苏联模式的束缚。比如经济上的四个单一:单一公有制、单一计划经济、单一按劳分配、单一农业集体经营,我们就认为要搞社会主义,必须要达到这四个单一。受苏联模式束缚的另一个表现就是,《论十大关系》对苏联经验的反思是有限的。把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关于苏共中央工作总结的报告、布尔加宁“六五”计划报告与十大关系比较就会发现,很多相似之处。也就是说,正是苏联做出了调整,我们才进行了改变,仍然在受苏联的影响,所以不能说完全摆脱了苏联模式。

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方面,党的主要领导同志认识上存在分歧。一方面,毛泽东要求超速实现工业化,反对“右倾保守”;周恩来强调积极而稳妥的平衡发展方针,反对“急躁冒进”。最后的结果是批判“反冒进”,1958年1月南宁会议批判“反冒进”是政治问题。

2.具体原因

社会主义建设偏离《论十大关系》的具体原因有三方面,一是《论十大关系》缺乏制度的支撑,最终使其成为具有指导意义的文件,而缺乏现实操作性;二是党的领导层民主生活不正常,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权力过分集中,表现为毛泽东的个人专断;三是“波匈事件”的影响,“波匈事件”使毛泽东重新意识到了阶级斗争的重要性,他在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东欧一些国家的基本问题就是阶级斗争没有搞好,那么多反革命没有搞掉,没有在阶级斗争中训练无产阶级,分清敌我,分清是非,分清唯心论和唯物论。现在呢,自食其果,烧到自己头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