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的基本思想

(二)《矛盾论》的基本思想

如果说《实践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从认识上揭示了“左”倾、右倾的错误思想的根源的话,那《矛盾论》则是以对立统一的规律为核心来阐述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关系,从而来强调矛盾的特殊性,从方法论上来批判这种错误思想路线,以及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全面发展了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内涵。《矛盾论》主要有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矛盾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法则(第一节);第二部分矛盾问题的精髓: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第二、三、四节),包括矛盾普遍性、矛盾特殊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第三部分是矛盾方法的具体应用(第五、六节),包括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第四部分是结论(第七节)。

1.深刻阐明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说明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是两种宇宙观的对立

《矛盾论》开篇第一句话:“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在唯物辩证法的发展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并进行初步论证的是列宁。他在《哲学笔记》中指出,“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对此需要做“发挥和说明”。他在《谈谈辩证法问题》短文中对此做了初步的“发挥和说明”。《矛盾论》是对列宁辩证法思想的充分展开和论证。在《矛盾论》中,毛泽东把唯物论和唯心论、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矛盾看作是构成哲学不同于其他科学的特殊矛盾,构成哲学科学所研究的对象。1957年,毛泽东谈到哲学时还说:“一讲哲学,就少不了这两个对子。”

《矛盾论》从宇宙观的高度,发挥了列宁关于两种发展观(宇宙观)的思想,不仅指出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是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而且指出形而上学是简单地从事物外部去找发展的原因,否认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事物内部矛盾引起发展的学说。阐明了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2.系统阐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理论

科学界定了矛盾普遍性的含义。矛盾的普遍性包括两方面的意义:一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二是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阐明了矛盾特殊性理论,他指出: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每一物质运动形式在各个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每一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的各个方面、每一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的矛盾、每一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中矛盾的各个方面,均有其特殊性。毛泽东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论》最有创造性、最精彩的内容是关于矛盾特殊性的理论。从篇幅上看,关于特殊性的论述是普遍性论述的四倍还要多。毛泽东说,“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毛泽东引用列宁的话说,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

3.深入论述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原理

说明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原理的哲学根据及研究它们的意义。他指出,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包含的各种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不能平均看待,必须区分其主要的和非主要的;同样,无论什么矛盾的双方,其发展也是不平衡的,不能平均看待,必须区分其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对主要矛盾给予明确的定义和论证。他还以大量的事实论证并揭示了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抵抗的规律。

4.具体发挥了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原理

毛泽东明确提出了矛盾同一性的含义,着重发挥了对立面互相转化的思想。唯物辩证法讲的矛盾乃是现实的矛盾、具体的矛盾。他还考察了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关系。毛泽东指出,“在同一性中存在着斗争性,而斗争性即寓于同一性之中。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

5.阐明了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毛泽东明确指出矛盾斗争的两种基本形式,即对抗性的矛盾和非对抗性的矛盾,分析了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对抗与非对抗的辩证法,指出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同时解决矛盾斗争的形式也随之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