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亭县委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中共乐亭县委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2019年6月16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3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唐发〔2019〕9号)要求,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切实改进占补平衡管理,充分调动各地补充耕地积极性,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要素保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